[内蒙古]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创新普法载体 线上线



原标题:[内蒙古]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创新普法载体 线上线下互动

“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包头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治宣传交通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坚持以法治政府创建为载体,全面推进普法工作。

 强化落实责任 夯实普法基础

“七五”普法开局之年,包头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充实人员力量。每年该局都要对普法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印发工作要点,并将局属各单位年度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终实绩考核;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七五”期间先后出台了《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的通知》《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局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文件,为普法责任落实提供制度保障。

丰富宣传载体 营造良好氛围

拓宽普法宣传渠道。建设以该局属各单位为支点,以交通运输场站、基层所队、公路施工场所为网络的交通运输法治宣传阵地,建成普法文化长廊两个、法治图书角15个、LED 普法宣传屏和宣传栏46个,在全市公交车、出租车 LED 屏滚动播放普法标语,大力宣传法治知识和普法依法治理成果。目前,“包头交通运输宣传” 微信公众号、包头交通普法工作群、包头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政策法规栏目等实现了法律知识定向推送,线上线下互动。

扎实开展普法学习宣传教育。以提升局系统领导干部依法执政水平为重点,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多次邀请专家开展法治专题辅导、法治讲座。“包头市地方海事处积极开展“水上交通进校园”活动,7次进入校园讲解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发放知识手册、设置宣传展板,提高青少年涉水安全意识;市运管处在社区、便民市场和业务大厅等场所设立法律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组织辖区货运、维修企业和驾培机构代表参加培训;路政支队以普法促进服务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在运输企业源头、营运车辆集散地设立“普法讲堂”,向服务对象宣讲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以及行政执法“两法衔接”“三项制度”等,帮助企业提高依法办企意识,有效防范涉法风险。

 深化普法成果 服务重大决策

以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抓手,不断提高行业依法行政水平。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权力边界,对不属于行使权力的项目和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事项一律取消。建立并推行局系统规范性文件“两审”制度,印发《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局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的通知》,严格履行集体讨论、公开征求意见、法制审核等程序,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请局党组会议审议,做到了“应审尽审”,累计审查文件160件。提升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通知》等规章制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积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保留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动态调整,行政审批项目逐年递减,形成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基层群众的各类无谓证明。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和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对于依法保留的证明事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事指南等并及时对外公开,共梳理细化行政权责清单682项,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指南16项,让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

今年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既要做好总结验收工作,也要及早谋划下一步工作。为此,该局将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抓好普法重点内容宣传。切实做好宣传工作,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宣传;抓好重点人群,把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作为重点普法对象,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切实提升干部职工执法普法、服务普法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整合交通运输优势资源,逐步建成以客货运场站、长途汽车站、公交场站、国省道路收费站和公路工程建筑工地为支点,公交车、出租车和客货运车辆为载体的城市道路普法体系;深入推进互联网普法建设,拓展多种普法平台,努力实现互联网学法考法参学率和合格率“双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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