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专访省内医学专家 解答新型冠状病毒相关



大河网专访省内医学专家 解答新型冠状病毒相关

访谈现场

  热搜朋友圈刷屏,医用口罩卖到脱销。最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事件牵动人心。截至1月22日24时,国家卫生健康委收到国内25个省(区、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571例,其中重症95例,死亡17例(均来自湖北省)。

  那么,到底什么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后的症状有哪些?如何做好防护措施?如何科学就诊呢?针对网上一系列热点问题,1月22日下午3点,由河南省科协、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共同主办,大河网承办的第五期中原科普讲坛,邀请到河南省人民医院急危重症医学部主任秦秉玉、河南省人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张晓菊、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副主任护师范秋萍,请他们来为大家一一解答。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主要症状:发热、乏力、干咳及呼吸困难

  “冠状病毒是自然界广泛存在、非常普通的一类病毒的统称,SARS也是冠状病毒的一种。”张晓菊介绍,新型冠状病毒是指2019年12月来自武汉的2019-nCoV,经测序确定是一种新型的冠状病毒,主要引起呼吸道系统的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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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人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张晓菊

  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按甲类进行管理。

  那么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后主要症状有哪些呢?张晓菊介绍,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571例,从这些病例来看,主要症状是发热、乏力、干咳,有部分病人会感觉恶心,并且有不同程度的呼吸困难、胸闷等症状;严重的会出现呼吸窘迫、脓毒血症、代谢性酸中毒、凝血功能障碍。

  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途径还不明确 出现发热症状也应区别对待

  “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途径到目前为止还不是十分清楚,包括传染源也不是十分明确。”秦秉玉说,对于病毒感染,通常的传播途径无外乎飞沫传播、密切接触等,这些都是容易引起传染的途径;还有触摸被污染的物体后用手触碰嘴巴、鼻子等,或者接触到可疑的被感染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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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人民医院急危重症医学部主任秦秉玉

  那么,发现有发热症状,是可以先居家观察,还是应直接去医院呢?张晓菊解释说,出现发热症状也要区别对待。对于五类高危人群,就是指年龄大于65岁以上的老人、年龄小于5岁的孩子、有基础疾病的人群、孕妇以及肥胖者,如果是这些人群出现发热症状,建议去正规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在目前的情况下,特别是发病前有武汉旅行经历,或者发病前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症状患者的,建议到当地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但是,如果不是高危人群,也没有去过武汉或者接触来自武汉的患者,体温38℃以下的可以在家观察两天,看看发热症状有没有缓解,再做进一步的处理。”张晓菊说,若发热症状不缓解,并且出现咽痛、胸闷等加重趋势,也要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

  专家解读“密切接触者”概念 疑似感染者就医一定要佩戴口罩

  秦秉玉介绍,与发病病例(疑似和确诊病例)有过以下接触的算是密切接触:一是与病例一块生活、工作、学习的人员;二是诊疗、护理、探视病例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家属等;三是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的;四是与病例同住一个病房的其他患者和陪护人员等。“这些都算是密切接触者,都应当进行医学观察。”

  很多网友关心,如果跟去过武汉的人一起同桌吃饭,算不算密切接触呢?秦秉玉称,这种情况要区别对待。如果这个去过武汉的人并没有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实际上不用那么紧张;但如果说从武汉回来的这个人有病毒感染的一些症状,那就应该注意了,接触他的人就应该要接受医学观察。

  秦秉玉:“如果出现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症状,应当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详细告知大夫患病情况和就医过程,尤其要告知近期是否有武汉旅行经历,以及是否与可疑患者有过接触。”秦秉玉强调,就医时,应当佩戴口罩,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

  近期出行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尽量每四个小时更换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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