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回复

大华核字[2022]0010447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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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于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回复 1-121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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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回复

大华核字[2022]0010447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由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审核函[2021]第020170号《关于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问询函中提及需要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的审核问询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一、【问题1】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毛利率分别为41.1%、42.2%和42.7%,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36.63%、35.37%和36.44%;最近三年一期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54,585.91万元、64,312.18万元、68,991.74万元和80,653.17万元,最近一期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1,662万元。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97、2.44、1.71、1.07,存货余额分别为18,614.98万元、25,616.98万元、44,151.24万元和52,801.62万元,最近一期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8,650万元,存货中在产品占比约为99%。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请按《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以下简称《审核问答》)的要求选取可比公司,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情况,分产品或服务详细分析发行人毛利率水平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具体

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业务模式、主要客户、信用政策、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等情况,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发行人应收账款金额

大幅增加的原因,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3)结合在产品的具体构成,对应的订单情况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存货余额增长的原因,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请按《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以下简称《审核问答》)的要求选取可比公司,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情况,分产品或服务详细分析发行人毛利率水平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1. 公司报告期内毛利率变动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按产品划分的毛利率构成情况如下:

产品分类 2022年1-3月 2021年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贡献率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贡献率

电子渠道及中台 41.56% 57.57% 23.93% 31.24% 50.41% 15.75%

互联网银行(含互联网核心) 37.50% 26.77% 10.04% 30.31% 32.23% 9.77%

非银金融机构类 20.23% 9.24% 1.87% 36.00% 9.82% 3.54%

网银安全产品及其他 45.63% 1.01% 0.46% 47.54% 1.13% 0.54%

合作运营 55.91% 3.13% 1.75% 74.20% 2.25% 1.67%

数据库 68.43% 2.28% 1.56% 83.53% 4.16% 3.48%

合计 39.61% 100.00% 39.61% 34.74% 100.00% 34.74%

产品分类 2020年 2019年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贡献率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贡献率

电子渠道及中台 43.90% 48.64% 21.35% 45.94% 56.29% 25.86%

互联网银行(含互联网核心) 34.43% 35.86% 12.34% 33.66% 36.22% 12.19%

非银金融机构类 44.53% 8.96% 3.99% 41.83% 3.49% 1.46%

网银安全产品及其他 54.74% 1.66% 0.91% 51.11% 1.62% 0.83%

合作运营 81.04% 2.67% 2.16% 86.01% 0.11% 0.09%

数据库 88.12% 2.21% 1.95% 80.18% 2.27% 1.82%

合计 42.71% 100.00% 42.71% 42.25% 100.00% 42.25%

注:2022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报告期内,公司的收入及毛利贡献主要来自于电子渠道及中台、互联网银

行(含互联网核心)业务,上述两类业务具体分析如下:

①电子渠道及中台业务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电子渠道及中台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5.94%、43.90%、31.24%和41.56%,除2021年外,总体较为平稳,2021年毛利较低,主要系大中台业务系统为创新产品,在推广初期公司进行了一定的让利,同时该类项目实施周期较长,成本投入较多导致毛利偏低。公司电子渠道及中台业务包括网上银行、渠道整合系统、电子支付平台、移动银行系统等,上述业务为公司的传统优势业务。公司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国内领先的金融软件和全方位一体化互联网金融专家级解决方案服务供应商,在电子渠道及中台业务方面建立了成熟的业务模式,客户覆盖范围广,业务来源稳定,总体毛利率较高。

②互联网银行(含互联网核心)业务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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