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体外诊断试剂阳光采购第四批配送企业审批结果



 

  根据《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2019年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体外诊断试剂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甘药采发〔2018〕7号)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发布的《2018-2019年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体外诊断试剂阳光采购采购公告》(甘交易医字〔2019〕7号)要求,由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医药采购处进行初审复审,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进行核准,现将核准通过的50家配送企业资质审核结果进行公示,欢迎企业及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内接受企业申诉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一、公示期

 

  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7日

 

  二、申诉质疑

 

  1.申诉质疑实行实名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供全面、真实、有效、清晰的举证材料。

 

  2.对公示无异议的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企业待交易系统上线后直接导入交易系统,供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选择对接。

 

  3.对结果公布后发现违反诚信原则虚报、瞒报、漏报信息的企业,根据《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记不良记录1次直至取消挂网资格。

 

  三、联系方式

 

  省交易局医药采购处:0931-2909385、2909192、2909193、209290、2909261、2909269(自动传真)

 

  电话咨询和受理时间:上午 0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

 

  申诉质疑材料受理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医药采购处(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乘车方式:乘车方式:乘坐115路车至高新区报业大厦站向南50米或53路车报业大厦站向南200米处)

 

  附件: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体外诊断试剂阳光挂网配送企业资质审核公示表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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