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订单定



粤卫科教函〔2020〕24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定点院校: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9〕1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23号),确保完成《广东省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增量提质实施方案(2019-2022年)》确定的“扩大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招生规模,2020年起每年招生2000人”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订单定向培养医学大学生项目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健康广东、打造卫生强省战略决策的重要举措,是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和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基础工程。各项目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订单定向培养医学大学生工作对深化医改、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共同体和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重要意义,要切实把订单定向培养医学大学生项目工作抓好抓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实施方案,确保订单定向培养医学大学生项目工作顺利实施。

二、落实培养任务

为确保完成2020年订单定向培养医学大学生实际就读人数达到2000人的任务,结合近两年定向医学生报到就读情况,确定2020年计划招收订单定向医学大学生2200名,并按照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常住人口数比例和各地市上报的培养需求,制订2020年各有关县(市、区)订单定向培养计划(附件1)。各项目市要加强宣传发动,分解培养任务,专人跟踪落实,并将定向培养计划指标优先安排给经济欠发达地区47家升级建设成县级人民医院的中心卫生院、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中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服务人口多、全科医疗需求大、全科医生较为短缺的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明确定点院校

订单定向医学大学生项目定点院校为广州中医药大学、汕头大学医学院、广东医科大学、广东药科大学、韶关学院、嘉应学院、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和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8所高等院校。各定点院校要切实贯彻落实《广东省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和《广东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全科医学学科建设,优化全科医学理论、知识和技能教学;进一步加强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优化临床实训教学;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优化教学条件,保证培养质量。

四、做好招录工作

(一)及时制订并公布招生计划。各定点院校2020年招生计划详见附件2.省招生办公室通过《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定点院校2020年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计划。

(二)择优录取。由各定点院校根据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及高考分数择优录取。

1.“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计划”按基层需求分县(市、区)设置专业计划。考生在提前录取批次填报志愿,实行专业志愿优先投档方式,即根据各高校专业计划1:1的比例,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检索,优先投第一专业志愿,对有缺额的院校专业,从有专业服从的考生中调剂录取。

2.当招生计划未完成时,由省招生办公室公布计划缺额情况,让未被录取的考生补填志愿,组织有关高等学校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3.省招生办公室要在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将录取考生信息提交给省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及时将录取考生信息反馈到各项目市,各项目市及时将录取考生信息反馈到各有关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签订协议。各有关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接到考生录取信息后,要在定向医学生到定点院校报到前,提供“一站式”服务,及时与定向医学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模板详见《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19年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工作的通知》的附件3)。若不能与定向医学生在报到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应通知定向医学生先到院校报到,并于2020年9月底前将单位盖章后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寄到相关定点院校,由定点院校于10月底前负责组织定向生签订协议书。

(四)信息报送。定点院校招录完成后,于11月底前将当年定向医学生实际报到名单及次年毕业生名单通过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上报(网址:,模板见附件3)。

五、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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