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联合检查疫苗及药品管理 要求切实解决好封控区和管控区群众购药难



  为强化“五一”期间药品质量安全监管,4月27日,陕西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应宏锋带领相关处室,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及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药监分局)组成的督查检查组,前往西安市部分药品流通使用单位督导检查。

  督导组先后检查了西安市灞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灞桥区中医医院疫苗接种点和怡康医药连锁公司纺东街店等单位。在疾控中心和接种点,现场查看了解储存疫苗冷库、疫苗冷链追溯系统、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以及疫苗储运、预防接种环节温湿度监测等,详细询问疫苗采购、储运、分发和接种等全过程质量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上述单位存在的不规范行为提出了整改要求。

  在零售药店,重点检查了“陕药通”信息系统的使用、登记上传以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出入库台账购销管控等情况,对“一退一止两抗”等类药品每日登记上报管控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就有效结合抗原检测与核酸检测结果应用、切实发挥好零售药店“哨点”作用等方面进行了探讨交流。

  应宏锋表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时有聚集性疫情多点散发。省药监局专门印发通知,对切实抓好“五一”期间“一退一止两抗”类药品和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监管进行安排部署,各级药监部门要牢牢绷紧药品质量安全和疫情防控这根弦,持续抓紧抓实抓细各项措施,筑牢疫情防控药械安全防线。

  陕西省药监局要求,各单位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采取更加严细的监管方式,督促药店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用好“陕药通”,落实好“一退一止两抗”类药品售买管控实名登记、基本问询、核酸查验等制度,切实发挥好零售药店“哨点”作用。持续抓好疫情防控用药械及新冠疫苗质量监管工作,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特别是要加大对新冠疫苗流通使用全链条的质量监管,确保疫苗储运等环节质量安全和“支支”可追溯。加大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力度,层层督导压实压紧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执行不力的,该约谈的要约谈、该通报的要通报、该问责的要问责、该吊销许可证的要坚决吊销、该移交司法机关的要坚决移交,绝不姑息。结合属地疫情防控实际,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封控区和管控区群众购药困难等问题,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

华商报记者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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