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破坏生态环境都是要还的



  “两高”报告显示,2018年,全国法院严惩污染环境犯罪,审结相关案件2204件。制定服务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意见,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5.1万件。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规则,探索适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环境修复司法举措。湖北、重庆、青海等地法院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促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过去一年,武汉司法部门积极参与长江大保护、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并实践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环境修复司法举措,让环保法律的“牙齿”越来越硬,使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观感更加直接,共同参与守护绿水青山。

  长江日报讯(记者舒翔宇通讯员揭兴旺)武汉首例还树案判被告补种130棵树,3月12日,植树节当天,司法工作人员专程到事发地——新洲区仓埠街朱家湖堤边检查,发现不仅130棵罚种树苗全部成活,受罚者还多种了50棵树苗以示悔意。

  2018年1月,朱家湖养鱼承包人邱某未征得意杨树所属单位同意,私自将湖堤边75棵意杨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两男子。

  去年7月底,新洲区人民法院以盗伐林木罪判处邱某有期徒刑2年,缓期2年执行,处以罚金5000元;同时责令邱某自判决生效次日起1年内,在朱家湖西边堤坝上使用林业部门指定的树种补栽130棵树苗,并保证成活。这例“毁绿补种”刑事判决在我市尚属首次。

  12日,长江日报记者随司法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补种情况时,看到湖堤小路两旁种植着2排小树苗。经检查,邱某补种了180棵树苗全部成活,比罚种的还多出了50棵。

  正在一旁除草的邱某表示,砍树时,他并不知道犯了法。在社区服刑学习法律知识时才明白,很后悔。

  长江日报讯(记者舒翔宇通讯员孙思吕继强赵春蕾周晶晶)王某夫妇禁渔期在长江一级支流电捕鱼33公斤,去年底被判回放28万尾鱼。长江日报记者12日从新洲区法院了解到,王某流放鱼苗的资金已到位,后续将在当地渔政部门指导下完成。

  据了解,被告人王某用于购置流放鱼苗的2万元已到位,后续流放鱼苗将由渔政部门来指导实施,法院和检察机关将共同监督,确保执行到位。

  “村里几乎没人再敢电捕鱼,”对于该案的教育预防效果,辛冲街派出所民警罗堃感受明显,该案被告王某夫妇被判刑,在村里引起强烈反响,大家深刻意识到电捕鱼危害巨大,而且要付出高昂代价,纷纷望而却步。

  “电鱼还鱼”“毁绿补种”,在破坏生态环境案件中,武汉市正在探索司法保护生态修复机制。新洲区法院法官陆昕告诉长江日报记者,以流放鱼苗的方式来代替单纯的物质损害赔偿的做法,不仅充分运用司法手段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也让被告人留下深刻教训,充分认识到其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进而诚心悔罪纠错。

  长江日报讯(记者谭在龙通讯员付静宜)长江日报记者12日从江汉区检察院获悉,该院于近日对“2018.3.9”特大非法采砂团伙提起公诉。该团伙采取打擦边球的方式,23名同伙,分9条采砂船,每次非法采砂量控制在刑事案件标准以下,采一船,卖一船,并设有攻守同盟,给取证带来很大的困难。

  2018年3月9日凌晨,武汉警方在长江汉南水域查获非法采砂船9艘,查扣江砂5000余吨,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3名。该团伙仅2018年3月4日至9日就盗采江砂2万余吨,非法获利数十万元。据了解,此案是近年来武汉市破获的一次性抓捕人数、查扣船舶数最多的非法采砂案之一。

  在办理此案时,检方发现,该团伙心存侥幸,打“擦边球”躲避法律制裁。该团伙将非法采砂的船改装为载量2000吨内,倘若被现场抓获,涉案金额就不到定罪标准,只能行政处罚。

  在吴某、姜某案件中,当场查获的江砂只有犯罪嫌疑人陈某、何某的采砂船开采的约1700吨江砂,姜某的采砂船开采了约为800吨,王某的采砂船开采了一船约950吨,其中已过驳至胡某的收砂船上的约800吨,难以起诉。

  所幸,经过办案人员仔细查找,收集证据,找到了该团伙的账本,让他们难逃法网。

  据了解,在办理长江非法采砂案中,办案人员常常会遇到这样的取证难问题。目前,检察机关正在采取组织累积量刑,破解这一难题。

  今年以来,武汉持续高压严打非法采砂:1月20日,洪山区、江夏区协同长航公安,在沌口大桥至军山大桥水域查获涉砂船只15艘;1月26日凌晨,市水务部门在青山水域查获现行采砂船1艘和运砂船1艘;2月13日凌晨2时,经开区联合长航公安在沌南洲水域查获1艘采砂船,过驳船、运输船8艘;2月13日10时,青山区联合长航公安在黄陂砂石集散中心附近水域查获涉砂船只8艘;2月27日凌晨4时20分,市巡查发现江夏区与经开区交界水域有1艘采砂船非法偷采,江夏区迅速出动,于5时许在铁板洲北侧水域查获该涉砂船只,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12日,武汉市水务局公布最新数字:截至目前,我市已查获涉砂船只30余艘,刑拘68人。

  “两高”报告显示,2018年,全国法院严惩污染环境犯罪,审结相关案件2204件。制定服务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意见,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5.1万件。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规则,探索适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环境修复司法举措。湖北、重庆、青海等地法院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促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过去一年,武汉司法部门积极参与长江大保护、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并实践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环境修复司法举措,让环保法律的“牙齿”越来越硬,使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观感更加直接,共同参与守护绿水青山。

  长江日报讯(记者舒翔宇通讯员揭兴旺)武汉首例还树案判被告补种130棵树,3月12日,植树节当天,司法工作人员专程到事发地——新洲区仓埠街朱家湖堤边检查,发现不仅130棵罚种树苗全部成活,受罚者还多种了50棵树苗以示悔意。

  2018年1月,朱家湖养鱼承包人邱某未征得意杨树所属单位同意,私自将湖堤边75棵意杨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两男子。

  去年7月底,新洲区人民法院以盗伐林木罪判处邱某有期徒刑2年,缓期2年执行,处以罚金5000元;同时责令邱某自判决生效次日起1年内,在朱家湖西边堤坝上使用林业部门指定的树种补栽130棵树苗,并保证成活。这例“毁绿补种”刑事判决在我市尚属首次。

  12日,长江日报记者随司法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补种情况时,看到湖堤小路两旁种植着2排小树苗。经检查,邱某补种了180棵树苗全部成活,比罚种的还多出了50棵。

  正在一旁除草的邱某表示,砍树时,他并不知道犯了法。在社区服刑学习法律知识时才明白,很后悔。

  长江日报讯(记者舒翔宇通讯员孙思吕继强赵春蕾周晶晶)王某夫妇禁渔期在长江一级支流电捕鱼33公斤,去年底被判回放28万尾鱼。长江日报记者12日从新洲区法院了解到,王某流放鱼苗的资金已到位,后续将在当地渔政部门指导下完成。

  据了解,被告人王某用于购置流放鱼苗的2万元已到位,后续流放鱼苗将由渔政部门来指导实施,法院和检察机关将共同监督,确保执行到位。

  “村里几乎没人再敢电捕鱼,”对于该案的教育预防效果,辛冲街派出所民警罗堃感受明显,该案被告王某夫妇被判刑,在村里引起强烈反响,大家深刻意识到电捕鱼危害巨大,而且要付出高昂代价,纷纷望而却步。

  “电鱼还鱼”“毁绿补种”,在破坏生态环境案件中,武汉市正在探索司法保护生态修复机制。新洲区法院法官陆昕告诉长江日报记者,以流放鱼苗的方式来代替单纯的物质损害赔偿的做法,不仅充分运用司法手段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也让被告人留下深刻教训,充分认识到其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进而诚心悔罪纠错。

  长江日报讯(记者谭在龙通讯员付静宜)长江日报记者12日从江汉区检察院获悉,该院于近日对“2018.3.9”特大非法采砂团伙提起公诉。该团伙采取打擦边球的方式,23名同伙,分9条采砂船,每次非法采砂量控制在刑事案件标准以下,采一船,卖一船,并设有攻守同盟,给取证带来很大的困难。

  2018年3月9日凌晨,武汉警方在长江汉南水域查获非法采砂船9艘,查扣江砂5000余吨,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3名。该团伙仅2018年3月4日至9日就盗采江砂2万余吨,非法获利数十万元。据了解,此案是近年来武汉市破获的一次性抓捕人数、查扣船舶数最多的非法采砂案之一。

  在办理此案时,检方发现,该团伙心存侥幸,打“擦边球”躲避法律制裁。该团伙将非法采砂的船改装为载量2000吨内,倘若被现场抓获,涉案金额就不到定罪标准,只能行政处罚。

  在吴某、姜某案件中,当场查获的江砂只有犯罪嫌疑人陈某、何某的采砂船开采的约1700吨江砂,姜某的采砂船开采了约为800吨,王某的采砂船开采了一船约950吨,其中已过驳至胡某的收砂船上的约800吨,难以起诉。

  所幸,经过办案人员仔细查找,收集证据,找到了该团伙的账本,让他们难逃法网。

  据了解,在办理长江非法采砂案中,办案人员常常会遇到这样的取证难问题。目前,检察机关正在采取组织累积量刑,破解这一难题。

  今年以来,武汉持续高压严打非法采砂:1月20日,洪山区、江夏区协同长航公安,在沌口大桥至军山大桥水域查获涉砂船只15艘;1月26日凌晨,市水务部门在青山水域查获现行采砂船1艘和运砂船1艘;2月13日凌晨2时,经开区联合长航公安在沌南洲水域查获1艘采砂船,过驳船、运输船8艘;2月13日10时,青山区联合长航公安在黄陂砂石集散中心附近水域查获涉砂船只8艘;2月27日凌晨4时20分,市巡查发现江夏区与经开区交界水域有1艘采砂船非法偷采,江夏区迅速出动,于5时许在铁板洲北侧水域查获该涉砂船只,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12日,武汉市水务局公布最新数字:截至目前,我市已查获涉砂船只30余艘,刑拘6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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