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总局:月饼粽子包装不超3层,售价过百包装



面对即将到来的端午节和中秋节,对粽子和月饼的包装有了新规定。
5月26日,澎湃新闻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近日批准发布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以下简称“修改单”),将于2022年8月15日实施。
修改单中提出,要对月饼和粽子包装再次“瘦身”,最多不超过三层,同时要压缩包装空隙;对于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和粽子,将包装成本占销售价格的比例从20%调减为15%;对于销售价格100元以下的月饼和粽子,包装成本占比保持20%不变。
月饼、粽子包装进一步“瘦身”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司长刘洪生介绍,月饼和粽子的包装具有保护商品、方便储运、引导消费等功能。但过度的包装既浪费了资源能源,又增加了消费者负担,产生的包装废弃物更是对环境造成了污染,需要加以规范和引导。
与其他食品相比,月饼、粽子的过度包装问题仍相对突出,存在包装层数过多、包装空隙过大等问题,个别甚至还存在使用贵重材料、混装高价值的商品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对月饼和粽子包装要求再细化、再加严。
此次修改的具体内容包括:一是减少包装层数,将月饼和粽子的包装层数从最多不超过四层减少为最多不超过三层。二是压缩包装空隙,必要空间系数是包装空隙的核心指标,反映了包装紧凑程度,数值越小表示包装空隙越小。此次将月饼的必要空间系数从12降低为7,相当于包装体积缩减了42%;将粽子的必要空间系数从12降低为5,相当于包装体积缩减了58%。
三是降低包装成本,对于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和粽子,将包装成本占销售价格的比例从20%调减为15%;对于销售价格100元以下的月饼和粽子,包装成本占比保持20%不变,其中包装成本一般指食品企业与包装企业签订的包装采购价格,销售价格一般指食品企业与销售企业签订的合同销售价格;同时要求包装材料不得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四是严格混装要求,规定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粽子不应与超过其价格的其他产品混装。
为消化库存包装留出时间,避免浪费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司副司长黄敏表示,虽然近年来企业环保意识有所提高,但“过度包装”现象依旧严重,包括产品包装层次过多、包装空隙过大、选材用料过度、包装成本过高等。这种现象在月饼、粽子、蜂产品、茶叶、酒类等礼盒装食品表现的尤为突出,甚至有的企业舍本逐末,重“颜值”轻“品质”,人民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刘洪生介绍,之所以将标准修改单的实施日期确定为2022年8月15日,主要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方面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尽早实施新标准,全社会能早日见到简约包装的成效。另一个面,我们也要兼顾企业存在库存包装这一现实情况,为消化这些库存包装留出一定的时间,避免造成浪费。
“今年中秋节在9月10日,月饼将在8月份集中上市,为此将修改单的强制实施日期确定为8月15日,既可以有效规范今年的中秋市场,又可以让企业有效消化库存包装。此外,今年端午节已经临近,粽子已陆续上市销售,虽然企业来不及对包装进行调整,但我们希望企业能尽快按照标准推出新产品,我们也倡导消费者尽量选购简约、绿色的包装。”
刘洪生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扎实做好宣传贯彻标准的相关工作,一是系统开展宣贯培训,引导生产企业尽快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和修改单要求。二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曝光、形成震慑。三是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倡导绿色消费,引导消费者不选购过度包装的产品,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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