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发行量:

90,000万元(90万手)

4、

债券上市量:

90,000万元(90万手)

5、

债券发行人:

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药业”、“公司”、“本公司”)

6、

债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7、

债券上市时间:

2008年5月26日

8、

债券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9、

上市保荐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资信评级机构: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11、

信用级别:

AA级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1、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8康美债”为实名制记帐式债券,发行总额90,000万元,期限为6年,

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0.8%,按年付息,自2008年5月8日起计息,到期日为2014年5月8日,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兑付日期为到期日2014年5月8日之后的5个工作日。

3、“08康美债”以现券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08康美债”,交易代码“126015”,上市总额90,000万元(90万手),现券交易以手为单位(1手=1,000元面值)。

4、“08康美债”按证券账户托管方式进行交易。

5、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债券所获利息收入应缴纳的所得税由投资者承担。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债券上市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构成对本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任何保证。

7、本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2008年5月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本公司募集说明书全文。(网址 http://ww.sse.com.cn)

第二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622号文核准,公司于2008年5月8日公开发行了90,000万元(90万手)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分离交易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8】49号文核准,公司债券将于2008年5月2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08康美债”,债券代码“126015”。

公司已于2008年5月6日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第三节 发行条款

一、发行人

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90,000万元,即90万手,每手债券的认购人可以获得公司派发的185份认股权证,即权证总量为16,650万份。

三、发行面值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

四、发行对象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人民币普通股股东账户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五、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总额的50%向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的分离交易可转债采取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六、债券上市的起止日期

2008年5月26日至2014年5月8日。

七、债券利率及利息支付

公司债券按票面金额计息,计息起始日为公司债券发行日(即2008年5月8日),票面利率为0.8%。

公司债券首次付息日期为发行日的次年当日(即2009年5月8日),以后每年的5月8日(节假日顺延)为当年付息日。发行人将于每年付息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完成付息工作。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上证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康美药业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当年的康美药业公司债券利息。

八、到期日及兑付日期

公司债券的到期日为2014年5月8日,兑付日期为到期日2014年5月8日之后的5个工作日。

九、债券回售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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