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框架下的转基因技术风险治理模式研究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934(2021)03-0028-07

       一、引言

       哈贝马斯将政府本质界定为“外部性补偿”,并将其总结为经历了“夜警国家”“福利国家”“安全国家”的演变过程。[1]它反映的是现代化进程内含的“风险”在内容、强度、维度、形态上的变迁逐渐内化于人类社会,而人们不得不基于“反思性现代化(reflexive modernization)”[2]建构的“体制性行动(institutional action)”。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大批新兴技术知识边界、技术深度和市场应用的拓展,引发了人们对新兴技术及其行为主体的风险关注,其不确定性所带来的“科林格里奇困境(Collingridge's dilemma)”[3],又使多元治理主体不得不建构起一套“新兴技术风险治理模式”,以回应新的治理问题情境。

       其中,以转基因技术尤为明显。转基因技术的不确定性及其引发的建构风险和伦理焦虑,将该议题推至了远离常规的状态。[4]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在“后常规科学”所描述的知识残缺、信息残缺、事实残缺情境下,基于特定假设和范式建构其一套具有“良善价值”的“集体行动方案”,而认知假设和范式的差异则直接导致了风险治理模式的差异,并最终决定了转基因技术研发、生产、应用、消费的异质性。

       因此,需从认知假设和范式“源头”的角度,剖析转基因技术风险治理的生成逻辑与内容层次,探索不同认知框架如何形成多元主体关于转基因技术的风险治理的“集体行动”。

       二、文献评述

       从理论溯源看,新兴技术风险治理研究的演变实则是“传统管理理论”向“治理理论”转向,并映射在STS领域的“分支”。[5]至20世纪80年代,大量新兴技术的“突破式创新”亟待新框架为其提供风险治理的指导,传统管理理论自然承接了该角色,与之相匹配的是“专家决策模式”,以杜兰特(John Durant)的“缺失模型(deficit model)”为典型代表[6],主张“政治专家”与“技术专家”紧密合作,依据“技术路线图”做出决策[7],而公众因“知识残缺”则被排除在“科学场域”之外,因而,公众开始担忧“政治科学化”与“科学政治化”间的模糊转换,并直接引发“公众参与科学模式”的兴起。其中,布莱恩·温(Brain Wynne)是批判“专家决策模式”的代表,他主张用“内省模型(reflexivity model)”取代“缺失模型”。[8]而杜兰特亦改造了“缺失模型”,提出了“民主模型(democratic model)”[9],主张将公众置于与科学家、政府同等的地位,重视治理主体间的权力结构、价值融合、信任沟通等关系要素。由此以降,“公众参与科学模式”成为一种“潮流”,其研究大致集中于理论、框架、案例三个层次。

       在理论研究面,学者们开始从新兴技术的全过程阐释风险治理框架。首先,在技术创新的前端兴起了“负责任创新(responsible research and innovation)”框架,主张技术创新过程中“民主化治理的意图”“制度性的回应”与“集体责任的重塑”。[10]其次,在科技政策决策的中端,研究大多依循“网络治理(network governance)”的理论框架,强调科技决策中多元主体的“集体价值与偏好”,重视多元治理主体的关系结构、权力结构、参与形式、参与过程、参与影响等。[11]最后,在技术产品生产与设计的后端,“价值敏感设计理论(value sensitive design)”和“公共价值管理理论(public value management)”是理论支撑,主张将多元治理主体的价值嵌入到技术产品的设计与生产中。[12]

       在框架研究面,现有研究大多选取特定区域或从一般静态视角,推论出一些具有“普遍性”意义的新兴技术风险治理模式。第一,从区域视角看,研究主要以全球、欧美为研究范畴,通过建立分析框架,剖析新兴技术治理的结构体系、价值取向和变迁逻辑。[13-20]第二,从一般视角看,研究主要集中于根据公众参与科学的情景性,从不同维度凝练新兴技术风险治理的一般性规律,并试图提出“超越性”的新框架。如“公众参与阶梯模型”[21]“阶梯—行动者模型”[22]“新兴技术价值前置型治理模式”[23]“知识分工模型”[24]等。

       在案例研究面,研究倾向于从不同维度建立分析框架,解构单一新兴技术风险治理的演变或结构体系。如以某一新兴技术为案例,阐述新兴技术风险治理过程中多元利益主体间责任共担、利益博弈、价值融合的过程[25];或以技术维、经济维、伦理维、社会维等为分析框架,解构新兴技术风险治理过程[26];或从公众参与视角,辨识新兴技术风险治理集体行动的关键节点和实现路径[27]。

       其中,针对转基因技术风险治理,现有研究主要集中于三个方向:其一,从区域对比的视角,以欧、美、日等为样本,从产权、研发、立法、监管、政策、市场、标识等单一维度为切入点,总结区域间转基因技术风险规制的特点、经验与差异。[28]其二,以特定区域案例为观察点,建构多维分析框架以解构转基因技术风险治理体系所蕴含的思想、原则、方法和制度。[29]其三,从政策演变的过程视角,解析特定“时序”内转基因技术风险治理体系中各治理主体的关系结构、制度选择、治理工具的变化规律。[30]




上一篇:达安基因上半年净利大增1.25倍 新冠试剂盒这颗摇钱树还能摇多久?
下一篇:1α在肝癌中的表达及其对肿瘤细胞周期的影响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