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爆眼女”收黎智英500万封口费消失 出镜者



【侨报网综合讯】香港修例风波持续3个月来,“爆眼女”的事件真相仍然迷雾重重。但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港独”分子一直以“爆眼女”为警察所伤极力诋毁香港警队,不断煽动民众仇警情绪。

近日,有媒体曝出,黎智英、李柱铭等“乱港头目”深恐事件进入调查程序,直接拿出500万港元作为封口费,并要求“爆眼女”不许露面,在公众面前“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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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眼女”。(图片来源:香港《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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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眼女”被打现场。(图片来源:香港《文汇报》)

黑交易曝光 “爆眼女”得钱消失

大批暴徒曾于8月11日包围及冲击尖沙咀警署,其间一名少女右眼被射击物射伤,随后即有一些别有用心者鼓动舆论“未审先判”,指少女是被防暴警察的布袋弹所伤,并借此发动游行示威。但少女至今并无报警更拒绝与警方合作,警方早前终获法庭手令取得少女的医疗报告,但少女即透过律师入禀高院申请司法复核,要求法庭颁令禁止警方使用有关资料。法庭12日晨开庭聆讯,法官听取双方陈词后,押后至13日颁书面判词。

那么,该“爆眼女”到底幕后是否有人指示?

据微信公众号“有理儿有面”13日报道,有知情人爆料,事件发生后,“叛国乱港”四人帮头目黎智英认为这是抹黑警队、扩大“反修例”声势的绝佳机会,遂安排“祸港四人帮”之一的李柱铭找到爆眼女进行交涉,提出以3000万港元为条件,要求“爆眼女”对外咬定其眼部是被警察布袋弹打伤,并让其有机会就借此做文章抹黑警方。

据悉,“爆眼女”姚某某本是一名诊所助理,其父母分别是普通司机和超市员工,家境非常一般,生活比较清苦,3000万港元的诱惑对她来说无法拒绝,双方遂一拍即合。但很快,“3000万”的事就被人曝光,这次的交涉不了了之。

直到警方持续向法院申请手令想要调查事件真相,黎智英、李柱铭深恐事件进入调查程序,再次与姚某某进行交涉,直接拿出500万港币作为封口费,并要求其不许露面,在公众面前“消失”。

从3000万港元到500万港元,“爆眼女”虽心有不甘,但警方调查行动已让真相难掩,事已至此,她无选择余地,只得拿钱“消失”。

8月28日,警方终于取得“爆眼女”的个人资料,并称会取得法庭手令索取其医疗报告。

次日,网上即出现了所谓“爆眼女”本人自述的视频。知情人透露,这位所谓的爆眼女并非其本人,而是黎智英安排人雇佣“演员”冒充拍摄的相关视频,意图继续陷害香港警方伤人。

视频中的女子身穿黑衣,戴墨镜及口罩,右眼盖上纱布,声音还经过后期处理,根本分辨不出该女子的真实身份。

细心的网民经过照片比对发现,虽然视频中的女子脸部基本被墨镜和口罩遮掩,但在额头、发际线等均与“爆眼女”有所区别。网民更是挖出,“爆眼女”出院后从未回到家中。

而视频中女子所讲的话语更是匪夷所思。她既未提受伤始末,更未敢提她的眼睛是被警方布袋弹所伤,只是继续煽动对抗特区政府。

分析指出,该冒牌“爆眼女”视频中作此表现的原因很简单,因为2008年香港立法会通过《2008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令法院可对“妨碍司法公正以往判处七年刑期”改为“以任何刑期的监禁及任何款额的罚款”,即是包括终身监禁。如果片中“演员”指控警方,当事件调查清楚,按照法律规定她将会因“妨碍司法公正”付出沉重代价。

制定三大对策 乱港头目密会

7日,黎智英召集李柱铭、何俊仁、岑子杰等“乱港头目”密会。据知情人透露,他们所商量之事中重要的议题,就是“爆眼女”之事的下一步应对计策。

微信公众号“有理儿有面”报道,黎智英等人一致认为,警方将最终取得病历报告,若继续深入调查,会真相大白,这对“反修例”会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黎智英等人研究制定了三方面对策:

首先,若医疗报告结果不利,将通过《苹果日报》等媒体,以“医院迫于警方压力提交假报告,真实性与公信力存疑”为由,进行大肆报道炒作,引导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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