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润州:找准病灶靶向发力促检察权规范运行



法制网首页>>   法治新媒体联播>>业务动态>>   有序“放权”有效“控权”有据“用权”   镇江润州:找准病灶靶向发力促检察权规范运行   发布时间:2021-05-19 15:00 星期三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罗莎莎 通讯员张玉军 焦惟奇 “放权不放心?控权不到位?授权不敢用?”近日,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张东生检察长主持会议,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教育整顿为契机,围绕上述关键点,从今年1至4月份检察业务核心数据研判切入,透过现象看本质,聚焦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检察权运行的倾向性问题,深挖影响工作质效的病因,为全院检察官“解思想包袱、开履职良方”,坚持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管并重,最大限度激发改革效能。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刑事案件189件333人,主要业务部门人均办案47.25 件,刑事抗诉、纠正漏捕漏诉、纠正侦查、审判违法等核心数据在全市领先。

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有序“放权”。思想上放权。院党组明确要求分管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带头严格执行新机制,按照“检察官职权清单”的规定汇报审批,从源头解决“放权不放心”的问题。鼓励和支持员额检察官持续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依法履职、敢于负责,解决“授权不敢用”的问题。操作上放权。根据工作实际,边收集、边积累,着手制定《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指引》,要求不同岗位的检察官根据“检察官职权清单”,梳理出确需报请分管检察长、检察长决定或经检委会讨论决定的事宜,并严格执行。保障上放权。以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为主线,完善《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办案活动台账》等台账,建立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发生的违法干预、插手、过问司法活动进行监管,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根据检察官的职权特点,党组严格慎重区分过失与故意、重大过失,把握准检察官职权行为与错案之间的因果关系,为检察官依法独立履行职权提供保障。

发挥办案监督管理职能,有效“控权”。围绕防范办案风险,突出“制度监督”。探索建立疑难复杂案件讨论机制,积极应用检察官联席会议等小组讨论模式,完善《检察官联席会议案件讨论办法》。今年以来,共研究讨论不诉案件8 件 8人。聚焦案件管理实效,落实“动态监督”。重点对在办的热点、敏感、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跟踪分段评定,案件综合效果按季度评价,对争议明显、存在信访风险、瑕疵较多的案件,通过调阅卷宗、个案督察、专项督察等方式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坚持将是否正确认定犯罪事实和情节,是否准确认定罪名和适用法律等不同情形,作为评定瑕疵案件、错案或优秀案件的具体标准。今年以来,对异地评查的85件案件中的不规范问题发出预警。探索建立可视化的员额检察官司法档案,详细记录员额检察官办案活动中的流程监控、诉讼监督、质量评查、业绩考核、责任追究等情况。加大检务公开力度,注重“外部监督”。坚持以检察信息化建设为依托,以案件信息公开为重点,完善集微信、微博、头条客户端、门户网站、12309检察服务中心线上线下“五位一体”的检务公开体系。今年以来,共公布各类法律文书110份、案件程序性信息311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刑事案件拟不起诉、刑事和解等公开听证等活动20多人次。

工作中,该院还在注重以健全绩效考评为主线,以奖惩到位引导有据用权。建立以办案数量、质量、法律监督效果和基础指标“四位一体”绩效考评办法。突出司法办案核心,加重办案数量、质量、法律监督效果的分值比重,并强化对职业素养的评价,有效促进检察权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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