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宁夏事业单位考试法律知识:监察委员会的监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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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作为事业单位常考的知识点之一,根据历年的试题可知,难度在不断的增大,细节性的区别考点尤为突出,其考察多以选择形式为主,只要细节掌握到位,其难度并不是很大,因此,需要大家着重记忆把握。下面宁夏事业单位考试网整理了监察委员会的监察范围的知识点,一起学习下。

  【真题再现】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下列哪些选项中列举的人员属于监察范围。

  A.某省委办公厅机关的公务员

  B.某市监察委员会机关的公务员

  C.国有企业财务人员

  D.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的人员

  【答案】AB。A选项考查各级中国共产党机关中的公务员是否属于监察对象。根据《监察法》第15条第1项,中国共产党机关中的公务员属于监察对象,这当然也包括省委办公厅机关中的公务员。A选项内容正确。

  B选项考查各级监察委员会机关中的公务员是否属于监察对象。根据《监察法》第15条第1项,监察委员会机关中的公务员属于监察对象。将各级监察委员会机关的公务员包括国家监察委员会机关中的公务员列人监察范围,是为了实现监察的全覆盖。B选项内容正确。

  C选项是干扰项,该选项考查对国有企业人员的监察。根据《监察法》第15条第3项的规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属于监察对象。该选项将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改为“财务人员”,“偷梁换柱”。C选项内容不正确。

  D选项考查公立的科教文卫体等单位的人员是否属于监察对象。根据《监察法》第15条第4项的规定,并不是公立的科教文卫体等单位的所有人员都属于监察对象,只有其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才属于监察对象。事业单位中普通的教师、医生、科研人员等由于并不行使公权力,不属于监察对象。D选项内容不正确。

  相关知识点:《监察法》第十五条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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