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检查结果互认的法理、问题与对策



医学检查结果互认的法理、问题与对策

刘 鑫

专家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医药法律与伦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医药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中国法医学会医疗损害鉴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中国法医学会法医学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文章导读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一项非常重要但又非常复杂且专业的工作,应在掌握本地、本区域各医疗机构检查检验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开展,并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技术标准。

在检验结果互认方面,可以步子大一点、快一点,在检查结果互认方面应当保守一点。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具有相对性、发展性、内在约束性,需正确认识。

什么机构可以参加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什么机构应当批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什么机构应当退出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应当有一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加盟机制,即准入、退出机制。

医疗机构应当如何出具具有互认效力的检查检验报告,尤其有的经验性判断的程度词如何规范、如何把握,应有具体说明。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注意的8个问题:加强质量管理、牢记互认标识、充分认识互认的相对性、及时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做好危急值提醒、委托其他机构进行检查检验要注意的问题、规范书写报告、特殊情况下要做好病历记录。

国家卫委等四部门发布《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22年3月1日开始实施。检查检验结果直接关系到医师对患者病症的诊断和治疗,关系到患者疾病的康复,关系到医疗机构履行其医疗服务义务。检查检验是医疗服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实现不同医疗机构间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有助于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率,降低医疗费用,提高诊疗效率,对于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实现健康中国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从理论和实施层面就应当注意的问题做如下阐述。

一、几个相关的概念

检查检验包括检查和检验两个方面内容,无论在方法上、仪器设备上,还是人员资格上、结果判读与结果应用上,都有着很大的不同。为此,有必要对相关概念进行辨析。

1.辅助检查。在临床医学及相关指南、诊疗规范中多使用辅助检查的概念。辅助检查是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的方法之一,即通过医学设备进行身体检查,是相对于医师通过手法或者简单工具对患者实施的主要检查方法(问诊、查体)之外的检查,包括对患者身体上采集标本的实验室检验和对患者身体的直观查验、生理功能测试、数据采集等。

2.物理检查。物理检查是指经过专门训练的技术人员通过物理检查设备对患者身体的直观查验、生理功能测试、数据采集等并进行专业解释的活动。《办法》第2条规定, 检查结果是指通过超声、X线、核磁共振成像、电生理、核医学等手段对人体进行检查,所得到的图像或数据信息。

3.实验室检验。实验室检验是指经过专门训练的技术人员,采用化学方法对患者身体上采集标本的相关生理指标、数据进行检测、检验。《办法》第2条规定,检验结果是指对来自人体的材料进行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化学、血液免疫学、血液学、生物物理学、细胞学等检验,所得到的数据信息。

4.诊断结论。诊断结论是指有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在全面检查患者身体,参考相关检查、检验结果的基础上,对患者身体情况所做出的医学专业判断意见。《办法》第2条规定, 检查检验结果不包括医师出具的诊断结论。

二、辅助检查的分类及风险分析

复杂检查的分类方法很多,依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做出不同的分类。以分析判断的方法和仪器设备的要求不同,分为检查和检验。《办法》涉及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采用的正是这种分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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