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朝暉:澄清當下流行的民主觀念誤區



原標題:澄清當下流行的民主觀念誤區

  民主究竟是一種價值,還是一種制度

  現代中國人隻要一提到民主,第一反應就是人民當家作主,更進一步還會認為它意味著人民主權,可以說是天經地義地合理,反對民主就不可理喻。在這一基礎上,形成了民主�專制二分式思維,即民主是專制的反面,不贊成民主等於維護專制。一個多世紀以來,中國人圍繞民主的一系列爭論,特別是有關儒學與民主關系的爭論,幾乎都建立在這種思想前提之上。①

  這種對民主的理解有很大的片面性,因為它把民主等同於民主所認同的價值,嚴重忽略了民主的價值維度與其制度維度之間的沖突和張力。民主究竟主要是一種制度,還是一種價值?誠然,民主的價值維度是對民主的規范認識,代表民主的精神追求﹔沒有價值維度,民主就相當於沒有靈魂的軀殼。但是,畢竟制度才是民主的真正落實,才代表民主的實體﹔因此民主的實體是制度而非價值﹔如果民主有某種價值,也是通過其制度來實現的。我們在理解民主時雖不能脫離價值維度,但隻有從制度的角度看民主,才會看清民主在實踐中的真實面貌。

  必須指出,民主的制度維度與它的價值維度之間的張力是十分明顯的。即使在今日西方發達國家,人們也認為民主的制度遠遠沒有實現民主的價值。比如在美國這個被認為最成熟的民主國家,總統大選的投票率曾長期徘徊在50%以下,這如何能反映所謂的人民主權?另一個重要事實是,二戰以來那麼多實行民主的國家,特別是許多非西方民族,為他們的民主實踐付出了慘重的代價,有的導致了國家分裂、民族解體、族群撕裂、極權專制、軍人執政等,其原因恰在於隻看到了民主的價值維度,忽視了民主實踐中的難度和問題。因此,將民主歸結為它所代表的價值,忽略它的制度,在理論上是片面的,在實踐中也是危險的。

  一般來說,在尚未實現民主的國家,人們更傾向於從價值的維度來理解民主,把它當做理想,寄予很多期待﹔而在已經實現民主的國家,人們更傾向於從制度的維度來理解民主,認為民主就是那一套實際操作過程。而當我們說民主主要是一種制度時,民主就成了一個中性詞,與歷史上曾經存在過的君主制、貴族制一樣,無所謂好與壞。這並不是否認民主的價值功能,而是提醒我們注意,從不同的角度看民主,所看到的是很不一樣的。對於站在價值維度看民主的人來說,民主在實踐中出現的問題可能是民主的理念(價值)沒有得到良好執行的結果。但是,由於民主的制度維度與價值維度之間永遠存在著張力,如果民主的制度長期不能實現民主的價值,人們對民主的本質也會改變看法,甚至走向反面﹔因為畢竟民主所代表的制度是有一系列公認的特征和客觀的標准的,而民主的價值何時、怎樣才能實現則沒有公認的標准﹔所以從價值維度轉向制度維度看民主,也代表對民主本質的理解發生了轉變。

  貞觀大唐也實現了民主的價值

  如果把民主的本質歸結為它所認同的價值,那麼可以說,中國人自古就已經在追求民主,甚至在很大程度上實現了民主。比如說,“人民主權”(popular sovereignty)的觀念在儒家經典中隨處可見,如“天聽民聽、天視民視”,“天下為公”,“民惟邦本”,“聞誅一夫”,“水能載舟、亦能覆舟”之類,但是人們卻傾向於認為這些只是民本思想,而非民主思想,因為這些思想停留在道德價值層面,而不能落實為一套客觀的制度。可見當人們批評儒家沒有民主思想時,所注重的是民主的制度維度,反對隻從價值維度看民主。然而吊詭的是,當他們倡導民主、或強調民主是普世價值時,又幾乎隻從價值維度看民主。

  如果將人民主權等價值當作民主的本質(或核心精神),我們就必須承認中國古代的君主制度在很多時候也是一種民主制度,因為它非常強調人民主權,至少貞觀大唐就可以看作一個民主國家。沒有人認為貞觀大唐等是人民享有實際政治權力的國家,但這只是因為他們把人民主權限定為投票、普選等形式上了。其實人民行使主權可以採取直接的方式,也可以採取間接的方式。古代君主國家只是人民行使主權的間接方式而已。人民推翻暴政當然是實際行使了主權,但在人民起義之前,統治者承認人民有權這樣做,並以此為基礎來指導現實政治、防患於未然,怎能說不是人民主權得到了貫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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