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楼(实验室)维修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楼(实验室)维修项目(第二次)实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楼(实验室)维修项目(第二次)。

二、招标范围:

1、项目预算:约1660万元人民币,自筹,已落实。

2、项目实施地点: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3、工期:502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111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楼西座二层、三层的实验室、实验办公及辅助用房等功能性房间内部装修、高精度恒温恒湿空调系统、实验室通排风系统、变频多联机系统,实验室气体供应系统,实验室家具系统、实验室配套的给排水系统、动力及配电系统、实验室智能管理系统等范围的深化设计和实施,以及原有装饰装修和设备设施的拆除外运,利旧家具和实验仪器打包、存放、搬迁、调试,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第四章 招标要求和技术要求》,招标人保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并持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设备供应单位)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验收材料的最终时间为准),至少具备一项已竣工验收的恒温恒湿实验室(或检验室)业绩;

6、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

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设备供应单位)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就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实验室设备设施及多联机系统结算金额部分税率应为13%,其余部分的税率应为9%);

注: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8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状态,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标资格条件的情形

9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记录名单;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单位成员不超过2家(最多允许一家设备供应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联合),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设备供应单位。

(备注:①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期限内的行贿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单位,均不得参加烟草行业新项目的采购活动,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在招标过程中或合同执行过程中,若中标人被烟草行业正式列入“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则招标人有权依据行业和江西中烟有关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处理措施②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还将会同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外的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对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存在行贿行为记录且应当按照中国烟草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的,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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