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编辑与人类改进,刘慈欣给法学家的启示



在6月22日晚一场题为“刘慈欣论基因编辑与人类改进”的线上讲座中,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颀结合刘慈欣的文本,给出了他的思考。该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主办,该校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沈伟伟主持。

只要安全,就可以进行基因编辑吗?

以“基因编辑婴儿”为例,陈颀首先指出了学界谴责的核心:将尚未成熟的基因编辑技术投入临床是对参与者不负责任。

那么,如果能够保证技术的安全性,我们禁止人类胚胎的基因编辑的伦理和法律正当性是什么?陈颀说,这些争论所锚定的关键是基因编辑要服务于何种目的,是治疗还是改进。在支持人体改进的观点中,有“自由主义的优生学”理论;在反对人体改进的观点中,哈贝马斯“人降生的偶然性恰恰为人带来自主性”的观点是一个重要代表。

陈颀说,在基因治疗不可避免发展为基因改进的可能性下,基因治疗与基因改进是否可以区分呢?这个问题的伦理争议还包括,人的自然(生理)基础是否可以增强或改造?如果可以,我们又应如何面对不平等的后果?陈颀举例说,富有的人通过基因编辑变成“超级人类”,财富不断向金字塔尖聚拢,最终甚至出现“终产者”。基因编辑的权利基础也是一个伦理争议的重点。比如,人的自我决定权如何对抗父母-亲权或政府?自由主义、社群主义与政府主义孰是孰非?在基因编辑技术的使用中,上述何种权利的优先级最大呢?

陈颀指出了进一步探讨的方向:首先,现有基因编辑的法哲学争论在很大程度上都忽略了基因编辑的实践“奇点”时刻产生的后果:无论个体增强还是生物武器层面的基因技术应用,都无可避免陷入“先发制人,后发者制于人”的“囚徒困境”。其次,这些理论在很大程度上缺乏“未来法学”的视野,甚少思考当地球和人类出现整体的生存危机时,基因编辑会发挥何种作用。

刘慈欣对于基因编辑的批判与畅想

基于上述的实践争议和理论分析,陈颀通过对刘慈欣作品的文本分析,向我们展示了刘慈欣对基因编辑及人体改进的三种态度。

在《人生》《赡养人类》和《不能共存的节日》中,刘慈欣用悲剧性、颠覆性的结局对基因编辑表达了批判。陈颀认为,这些作品反映的是刘慈欣对基因编辑的可能社会后果作出的探索和思考。

而刘慈欣在《天使时代》和《魔鬼积木》中,有对“人造生命是穷国的天使”的描写,他讨论了在国族政治背景下,基因编辑技术或许能发挥积极作用:为近乎一无所有,因此也不惧代价的穷国以及穷人谋取正义。比如,在《天使时代》中,能以干草为食的“改造人”就可用于应对非洲穷国桑比亚常年存在的饥荒。

面对地球和人类的危机,基因编辑技术对我们的前途命运有着怎样的意义?刘慈欣在《微纪元》中展开了这样的畅想:将人体缩小的基因编辑技术,能让人类文明度过危机、让人类得以延续,成为“无忧无虑”的幸福生物。

陈颀总结说,大刘的作品启发我们,在面对基因编辑与人体改进时,既要“以人为本”,也要有“后人类”时代的前瞻意识;同时,要意识到权利的多维性,从人权(个人)、国族与宇宙多个角度进行思考;再次,应认真对待科幻,培养“未来法学”与“反事实假设”的文化意识;最后,更要清晰认识到科技立法的必要性和局限性,这要求我们面向未来,拒绝傲慢,脚踏实地地去了解科技、理解科技。

陈颀,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山大学法学博士。研究领域为法理学、立法学、法律与文学。曾与李广益合编《<三体>的X种读法》。

“不少法学家都是大刘铁粉”

澎湃新闻也就相关问题采访了陈颀。

澎湃新闻:为什么会想到用刘慈欣的文本来展示你对基因编辑的理解?

陈颀:这和我很感兴趣的一个领域有关:法律与文学。而当我们要讨论和中国当下的法律有关的,甚至是指向未来的法律问题时,刘慈欣的作品非常特别。他的作品中对科技和工业时代中国的呈现和思考非常能给人以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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