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十四五”加快



沪府规〔2021〕2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十四五”加快推进新城规划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关于本市“十四五”加快推进新城规划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3日

关于本市“十四五”加快推进新城规划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新城是上海推动城市组团式发展,形成多中心、多层级、多节点的网络型城市群结构的重要战略空间。国务院批复的《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以下简称“上海2035总体规划”)明确,将位于重要区域廊道上、发展基础较好的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南汇等5个新城,培育成在长三角城市群中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综合性节点城市。必须把新城高水平规划建设作为一项战略命题,抓住“十四五”关键窗口期,举全市之力推动新城发展。为此,现提出本市“十四五”加快推进新城规划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如下:

  一、提升站位,全面把握新城规划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要求,坚持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出发,以“上海2035总体规划”为引领,着眼于谋划超大城市整体战略布局和城乡空间新格局,按照独立的综合性节点城市定位,统筹新城发展的经济需要、生活需要、生态需要、安全需要,将新城建设成为引领高品质生活的未来之城,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推进人民城市建设的创新实践区、城市数字化转型的示范区和上海服务辐射长三角的战略支撑点。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高点定位,落实新发展要求。按照产城融合、功能完备、职住平衡、生态宜居、交通便利、治理高效的要求,将新城建设成为“最现代”“最生态”“最便利”“最具活力”“最具特色”的独立综合性节点城市。在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推进新城规划、建设、管理,借鉴现代城市发展的先进理念和先进经验,面向未来打造宜居城市、韧性城市、智能城市,使新城更健康、更安全、更宜人。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人民城市理念。回应人民群众对良好人居环境的向往和需求,重点关注人居品质提升,在公共服务设施覆盖、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历史文化传承、生态环境治理、城市特色空间营造等方面创新突破,破解制约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优先推进显示度高、获得感明显的重大民生项目。创新治理方式,提升新城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3.坚持改革创新,增强系统观念。破除制约新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通过管理创新、体制创新,持续增强新城发展动力和活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统筹好整体和局部、当前和长远、发展和安全、形态和功能、战略突破和整体推进的关系,坚持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和重大社会事业项目建设先行,坚持新城建设与城市管理并重,坚持新城发展与乡村振兴同步。

  4.坚持因地制宜,形成发展合力。遵循城市发展规律,结合新城自然禀赋、现实基础和发展条件,在服务国家战略和上海发展全局中找准定位和比较优势,聚焦重点地区建设和重大项目带动,有序推进新城规划建设。强化“以区为主、市区联动”的工作机制,落实各区政府和管委会推进新城规划建设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市级部门的支持保障作用,形成推进新城规划建设的工作合力。

  (三)建设目标

  到2035年,5个新城各集聚100万左右常住人口,基本建成长三角地区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综合性节点城市。到2025年,5个新城常住人口总规模达到360万左右,新城所在区的GDP总量达到1.1万亿元,基本形成独立的城市功能,在长三角城市网络中初步具备综合性节点城市的地位。具体表现为:

  一是城市产业能级大幅提升。高起点布局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浓度集聚各类创新要素,实现新增一批千亿级产业集群,新城中心初步具备上海城市副中心的功能能级,新城成为上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五型经济”的重要承载区和产城融合发展的示范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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