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公共卫生学家呼吁:新冠肺炎临床试验应规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有关科研攻关和论文发表的话题屡屡引发公众关注。2月22日,以陈峰为首的一批专家学者在《中华流行病学杂志》上发文呼吁称,临床试验应科学、规范和谨慎,尽量避免对临床救治产生干扰,否则就是对患者不负责任。

实际上,近一个月以来,官方与民间学者已纷纷发声,要求让学术回归“初心”。

今年1月底,科技部下发通知,要求各有关攻关项目承担单位及其科研人员勇挑重担、敢于担当,把研究精力全部投入到各项攻关任务上来,把论文写在抗击疫情的第一线,把研究成果应用到战胜疫情中。

2月17日,科技部印发《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要求改进科技评价体系,破除相关科技评价中过度看重论文数量多少、影响因子高低,忽视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等“唯论文”不良导向。

2月18日,教育部、科技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指出当前科研评价中存在SCI(作者注:美国《科学引文索引》)论文相关指标片面、过度、扭曲使用等现象;要求推动高等学校回归学术初心,净化学术风气,优化学术生态。

据公开报道,截至2020年2月22日上午10:00,在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 chictr.org.cn/)注册的以COVID-19为题目或疾病名称的各类研究已经多达200项。其中,治疗性临床试验139项,诊断性研究9项,观察性研究44项,其他类型研究8项。

然而,官方的多个通知指出,一些研究部门和研究人员没有把论文写在抗击疫情的第一线;一些部门和人员存在“唯论文”的倾向;一些部门和人员存在“SCI迷思”。

对此,以陈峰为首学者们在《中华流行病学杂志》发文表示,为更好地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应积极支持诊断性研究与有关流行病学和疾病临床特征的观察性研究。但如果是为了评估治疗效果而进行临床试验,则需要谨慎,因为目前阶段,是病例积压最多、临床最困难的时候,是降低病死率、提高治愈率的关键时刻。要尽量避免对临床救治的干扰,避免增加临床工作的负担。

学者们在文中指出,在临床试验中,若以轻症患者作为临床研究对象,应当以治愈率或重症转化率为主要疗效指标。若选择重症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则应当以病死率为主要疗效指标。

学者们表示,根据目前资料看,轻症患者治愈率可达90%以上,如果试验药物能将有效性提高到95%,则每个试验需要近1 000例知情同意者参与;如果采用重症转化率,湖北的重症占比不超过20%,如能降低5%便是非常好的治疗了,但同样需要800到1 000例患者参与研究。

然而学者们发现,目前有些研究的样本量明显不够,可能因把握度不足而难以获得预期结论。如果100多项研究都满足样本量要求,显然不可能有这么多患者。但事实上,研究的数量还在增加。

“如果所开展的试验没有高质量的研究设计,如样本量不足,对照组的选择不合理,分组的随机化与遮蔽执行不严格,疗效指标的评价标准不客观,加之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保障不充分,那么这些临床研究就难以提供高质量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证据,使得受试患者、研究者和管理部门的努力付诸东流。”学者们在文中强调道。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目前一种认为在抗疫如此紧张繁忙的非常时期,无需这么严谨、操作上也有困难的设计,可以在样本量和试验设计上作些让步的观点,学者们也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他们表示,这些想法也许初衷是好的,但后果往往是得不出可靠的结论,也就是对患者不负责任。

“SARS时期我们有了足够的教训,不能再犯这类错误,治疗无效不等于没有副作用,尤其是在这个时候,不允许将无效药物的风险转嫁给患者。”

因此,公共卫生学者们呼吁:

1.研究者需要自律,严谨科学地设计临床试验,避免利益冲突。越是在困难的时候越是要坚守循证医学的底线,一切为患者康复着想,一切为了让疫情得到有效的防控出发。

2. 临床试验必须经过研发单位正常的伦理审查,如果在异地开展临床试验,其方案必须经异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异地卫生行政部门有监督实施的义务与权力。

3. 临床试验设计必须坚持随机、对照、重复的基本原则,尽量采用客观指标,尽可能使用盲法评价,并遵循临床试验统计学指导原则,避免仓促分析导致错误结论。

4. 在临床试验没有结束时,课题组不应该发布未经审核的研究结果,一是避免对研究结果的解释引入偏倚,二是避免媒体过度炒作影响公众对研究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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