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股票简称:巨星农牧         股票代码:603477         公告编号:2022-036

  

  Leshan Giantstar Farming&Husbandry Corporation Limited

  注册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新华村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二二年五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农牧”、“发行人”、“公 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公司及上市保荐人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2022年4月2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的《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同。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巨星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3648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100,000万元(1,000万张,100万手)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100,000万元(1,000万张,100万手)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2年5月17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即自2022年4月25日至2028年4月24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 行结束之日(2022年4月29日,即T+4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2年10月31日至2028年4月24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 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 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 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 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债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债信用评级为AA-,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663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00亿元。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发行总额的部分由主承销商根据承销协议的约定进行余额包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28号文同意,公司10.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2年5月1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巨星转债”,债券代码“11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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