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文明社会后,人类的“原生家庭”,留下了



原创 进入文明社会后,人类的“原生家庭”,留下了怎样的印迹

2022-03-06 15:50 来源: 程鹏游戏咖

原标题:进入文明社会后,人类的“原生家庭”,留下了怎样的印迹

不知是出于何种原因,当我们在某个早晨安静的醒来,慵懒地睁开双眼时,暮然发现周围已尽是种种关于原生家庭的论调了。若推而广之,又难免令人联想到:在人类从野蛮一步步地步入到文明社会的这一过程中,人类曾共同经历过的“原生家庭”,在后世的文明发展进程中,是被完全湮没,还是依然留下了诸多的印迹呢?

这是颇值得我们去研究的。因为我们所希望获得的所有能够预知未来的能力,皆源于对历史上诸多相似的事件、及问题的总结与研究所提出的科学的方法。而我们需要这种能力,以资指导我们去认识,原生家庭作用在我们身上的印迹,对我们未来的人生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19世纪末的时候,美国民族学家摩尔根,将其通过广泛的观察和研究印第安人的亲属制度、社会结构,所获得的研究成果,著成了《人类家族的血亲和姻亲制度》一书。它第一次将人类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向前推进到了早在人类野蛮时期已经出现的氏族聚落,并将其称之为“亚那路亚”。

围绕这一研究成果,恩格斯做了更为广泛和深入的研究后,发表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明确了“氏族公社”的理论与概念。

以至于,我们才可以用“氏族公社”来称呼我们人类野蛮时期的“原生家庭。并可以进一步认识到,其所代表的家庭结构组织形式:首先包括了一个姊妹集团,以及她们的子女、兄弟等。在这一组织里,姊妹们是她们共同的丈夫的共同的妻子;当然这些共同的丈夫是要将她们的兄弟排除在外的。由此,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氏族互相通婚,才能存在下去。

此时的氏族公社制度主要表为三个特征:其一,人们是通过母系的血缘关系为纽带,组织结合在一起的;其二,一个氏族中的男子要嫁到其他氏族中,成为那个氏族内同辈分的姊妹们的共同的丈夫;其三,这种组织形式是以女子为中心的。

当我们通过史籍记载于殷商及以后的文明社会中,去发现“母系氏族”制度遗留下的种种痕迹时,有一点是需要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的,即我们所参考的史料绝不会是基于“母系氏族”制度这一概念衍生出来的。因为我们的史料所出现的年代要远比这一概念的提出(19世纪末)早的多。反之,“母系氏族”制度概念的提出也并非基于对我们史料深入研究后才得出的经验。这在上文中也已然提到,此处毋需生疑。

母系氏族公社所遗留下的痕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当然并非全面):

婿称岳父为舅,称岳母为姑;妇称丈夫之父为舅,称丈夫之母为姑

《尔雅?释亲?妻党》:“妻之父为外舅,妻之母为外姑。”《礼记?坊记》也说:“婿亲迎,见于舅姑。”这种称呼岳父母为舅姑,称呼公婆为舅姑的现象,正是母系氏族公社的残余。

同样,在我的老家聊城市现在的市区,依然保留着这样一种遗俗:即所有“子”

一辈的成员称呼父亲及其亲兄弟时,最长者称之为“大爷”,其他统一称之为“叔”。颇有些“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味道,或许这也是源于母系氏族时期的遗留吧。

我们常常听到的“隔辈亲”——父子不相续相处,而祖孙相续相处

《礼记?曲礼上》说“君子抱孙不抱子”,《祭统》也说,“夫祭之道,孙为王父尸”。所体现的也是母系氏族社会的字遗存。

当一个男子从自己的氏族嫁到另一个氏族,他的儿子理所当然要以母姓(或可以称之为图腾)为姓;当他的儿子再嫁回他原本所在的氏族时,所生的儿子自然又与这个男子是同姓的,同时也会与这个男子一样嫁到男子所生活的异姓的氏族之中;即在母系氏族时期父子不同姓(或图腾)。

以至于直到今天,农村的老人儿们还会念念碎地絮叨着“隔辈亲”。

女子主祠,男子入赘的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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