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警方以“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为载体强化客运车辆安全管理



四川新闻网宜宾9月20日讯(程丽莉 向家坤)近日,时值“迎庆4号”专项行动期间,为贯彻落实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工作要求,长宁县交管大队采取“四项措施”强化客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客运交通事故。

一、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查客运车辆违法。大队充分发挥执法服务站和执勤点的作用,对7座以上公路客运车辆做到逢车必查,逢违必纠,包括运营资质、驾驶证、行驶证、准运证、载客人数、年检及保险等情况,以及车上是否配有反光锥、灭火器、应急锤等消防设备。坚持做到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行,安全隐患不排除不放行的原则,全面预防客运车辆交通事故发生。针对辖区农村道路点多、面广、线长等特征,大队深入辖区各乡镇农村客运站进行调查摸底,详细掌握农村客运车辆数量、去向及安全客运情况,合理调整勤务,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农村客运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把客运车辆出站关和客运驾驶员审验关。大队民警深入客运站,督促客运站严把客车安全性能检验关,严防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上路行驶,杜绝带“病”车上路,尤其是出站门检制度,确保每一辆客运车辆上路都符合安全行车要求。在审查客运车辆驾驶员驾驶证时,发现驾驶员不符合驾驶客运车辆资格的,及时抄告有关部门,取消其客运驾驶资格;对客运车辆驾驶员的从业资质进行一次集中清理,重点检查大中型客车驾驶员交通违法情况和事故情况,坚决清除不符合从业条件的驾驶员。同时督促客运企业对车主、业主、驾驶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运用今年以来全国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开展以案说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对客运企业的监管。大队对辖区所属客运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切实加强源头监管,发现问题,督促企业切实予以整改。同时进一步指导和督促客运企业完善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车辆、驾驶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和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客运企业对挂靠、租赁客运车辆的安全监管责任,完善管理措施,加大安检、门检力度,定期对客运驾驶人、车主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杜绝安全隐患存在。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大队通过民警定期对车主和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在客场运站摆设事故案例专版、向驾驶员发放安全提示卡和宣传单,提醒客车驾驶员不要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在客运单位摆放宣传展板、张贴标语,在LED屏滚动播放交通安全提示,在客运场站悬挂安全标语,形成强大的宣传阵势,向驾乘人员宣传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告诫广大乘客不坐超员车、不乘带“病”车,让“珍惜生命,拒绝违法”的理念深入人心,形成人人遵章守法、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共同营造一个畅通、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广大群众出入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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