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协商形式 推动成果转化



  原标题:丰富协商形式 推动成果转化——姚安县六措并举推进“协商在基层”工作

  自“协商在基层”工作开展以来,姚安县政协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采取六项措施推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

  搭建协商平台。依托已有的乡镇政协委员活动室、村(社区)党员活动室,按照“六有”标准建设基层协商议事室和议事点。把基层协商议事室和议事点打造成宣传政策、释疑解惑的平台,服务民生、维护民利的平台,建言献策、协商议政、助力党政科学民主决策的平台,引导民意、增进共识、为推动党政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凝心聚力的平台。

  明确协商主体。坚持利益相关方参与协商的原则,在同级党组织统一领导下,由协商议事会议召集人牵头召开协商议事会议,根据不同的协商议题邀请基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行业专家、利益相关方代表和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共同参加,最大限度调动各方参与基层公共事务协商的积极性。

  确定协商议题。确定聚焦基层党委、政府工作的要事、民生改善的实事、社会治理的难事等长期性议题;确定贯彻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在本乡镇、本村(社区)的贯彻落实情况等惯例性议题;确定切口小、关联广、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日常性议题。

  丰富协商形式。注重协商形式和协商内容相匹配,以协商议事会议为主,灵活运用调研、视察、提案、民主监督、会议协商、书面协商、网络协商等多种形式,实现面对面沟通协商、线上线下互动协商、场内场外联动协商,形成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秩序和氛围。

  规范协商程序。按照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简便易行、民主集中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协商在基层”工作协商议事规则,明确协商议题、确定协商人员、开展协商活动、注重协商成果运用反馈,确保协商活动规范有序、务实高效开展。

  推动协商成果转化。需要落实的事项,积极助力基层党委政府组织实施,公开落实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对受基层党委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委托的协商事项,协商结果要向基层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报告;对协商过程中持不同意见的群众,协商组织者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协商过程中群众反映的全局性情况、苗头性问题、建设性意见、可操作性建议,通过政协渠道及时反映。(通讯员 刘卉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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