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进入“合成”新阶段



税收征管进入“合成”新阶段

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

从合作、合并到合成,我国税收征管开启第三次改革

税收征管体制的“合成”改革,是执法、服务、监管的系统优化,是业务流程、制度规范、信息技术、数据要素、岗责体系的一体化融合升级

着力建设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

提高征管效能,确保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进一步发挥,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文 |《�t望》新闻周刊记者 程姝

税收征管进入“合成”新阶段

税收,一头连着“政”,一头连着“民”。税收征管改革既是顺应纳税人缴费人期盼的民心工程,又是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制度建设,更是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十四五”时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如何发力?有哪些重点要点?3月24日,中办、国办公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顶层设计出炉。

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认为,《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税收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意见》既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十四五”时期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十四五”时期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的总体规划,还是继2015年国税地税“合作”、2018年国税地税“合并”之后,我国税收征管领域的第三次大变革。

“这次改革的特征可概括为‘合成’。”王军表示,这将是执法、服务、监管的系统优化,是业务流程、制度规范、信息技术、数据要素、岗责体系的一体化融合升级。

税收征管进入“合成”新阶段

2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赴北京市门头沟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调研,实地了解“非接触式”办税缴费等工作情况,听取纳税人缴费人对税务部门的意见建议 苏御摄

从合作、合并到合成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大局,长远擘画税收征管体制改革――

2015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国税、地税全面加强合作,推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

2018年2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税收征管体制迎来了新时代第二次变革:省级及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随后,中办、国办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重新成为一家的国税地税开始了事合、人合、力合、心合的“四合院”建设,逐步推动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征管体系;

2021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改革走向“合成”阶段。

税收征管进入“合成”新阶段

“合作”为“合并”打下基础,“合并”为“合成”创造了条件。六年间,作为全面深化改革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税收征管改革遵循客观规律,紧贴税收实际,环环相扣,步步深入。

“十四五”开局,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势在必行。《意见》对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并明确改革时间表:到2022年,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税务执法、税费服务、税务监管新体系;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樊勇表示,按照《意见》规划,改革后中国税务将实现“三大新转变”,即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精准监管转变,这些转变都是空前的。

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任荣发说,为此,改革将从“6个有”发力:

治税有数,全面推进税务执法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着力解决信息化支撑牵引作用和大数据要素驱动发挥不充分问题;

执法有章,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着力解决税务执法统一性、规范性、精确度不够等问题;

服务有效,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着力解决税费服务实效性、便利度、精细化不够等问题;

监管有方,精确实施税务监管,着力解决监管方式不精准、一些领域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共治有为,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着力解决税收共治合力、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不够强等问题;

组织有力,切实强化税务组织保障,着力解决纵向各层级和横向有关部门职责不够优化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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