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印发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规划及管理办法



  科技部 农业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局 中国科学院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

 

国科发农〔2018〕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农业厅(局)、水利(水务)厅(局)、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中国科学院院属各单位,农业银行各分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提升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水平”要求,落实《“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和《“十三五”农业农村科技创新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快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创新发展,科技部、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银行共同制定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规划(2018—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科 技 部 农 业 部 水 利 部

 

国家林业局 中国科学院 中国农业银行

 

2018年1月22日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规划

 

(2018-2025年)

 

当前,我国正处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决胜阶段。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和《“十三五”农业农村科技创新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快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创新发展,制订本规划。

 

一、现状与成就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中发〔2000〕3号)中“要抓紧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重点实验室和科学园区,并制定扶植政策”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好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意见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办函〔2000〕13号)中“科学园区由科技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精神,自2000年以来,科技部联合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银行等部门,启动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园区发展经历了试点建设(2001年至2005年)、全面推进(2006年至2011年)、创新发展(2012年至今)三个阶段。截至2017年底,已批准建设了246个国家级园区,基本覆盖了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初步形成了特色鲜明、模式典型、科技示范效果显著的园区发展格局。按照建设和运营主体的差异,园区形成了政府主导型(占87.0%)、企业主导型(占9.7%)、科研单位主导型(占3.3%)三种模式。近年来,园区基于自身发展模式和区域特色等,为适应创新驱动发展的需要,在功能定位、规划布局上出现了一系列新变化,政府主导型园区向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和产城产镇产村融合的杨凌模式发展,其它两类园区分别向科技服务和成果应用方向发展。

 

自开始建设以来,园区建设得到了各有关部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中央一号文件先后7次对园区工作做出部署,为园区有序、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同时也为依靠科技创新驱动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新型模式和示范样板。

 

(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地。

 

在东北平原、华北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的13个粮食主产省份,先后部署了117个园区。通过实施国家种业科技创新、粮食丰产科技工程、渤海粮仓科技示范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园区已成为优良农作物新品种、粮食丰产技术集成创新的示范基地,为粮食产量十二连增作出了重要贡献。截至2015年底,园区累计增产粮食5600多万吨,增加效益1000多亿元,有力地带动了园区周边地区粮食增产增效,推动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

 

(二)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平台。

 

园区注重政产学研合作交流平台和技术研发平台建设,吸引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入驻,联合开展农业技术研发。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积极引导科技人员创新创业,鼓励科技特派员创办农业科技型企业,建设星创天地,健全新型社会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发展星火基地、农科驿站、专家大院、科技服务超市及农技信息化服务,加速农业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目前已建成的246家园区核心区面积579万亩,示范区2.0亿亩。园区引进培育的农业企业总数达8700多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1555家。累计引进培育新品种4.09万个,推广新品种1.46万个,引进推广各类农业新技术2.2万项,审定省级及以上植物和畜禽水产新品种642项,取得专利授权超过4000项。

 

(三)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的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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