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方案 提升转基因生物监管能力



  江门日报讯 (记者/毕松杰) 近日,我市出台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实施方案,着力提升转基因生物监管能力,优化监督管理措施,重点加强对品种审定环节、种子生产经营、进口加工企业等工作的监督,开展专项行动,确保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试验、生产、经营加工等规范有序。

  品种审定环节监管方面,完善转基因玉米、番木瓜等品种管理,严防转基因品种冒充非转基因品种进行审定,对未获得转基因生物生产应用安全证书的一律不得进行区域试验和品种审定。

  种子生产经营监管方面,加强对种子生产基地及疑似种子生产田的排查力度,防止非法转基因种子下地。加大种子生产和经营环节的转基因种子抽检力度,防止非法转基因种子流入市场。

  进口加工企业监管方面,加强进口转基因生物流向监管,禁止无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的企业非法加工转基因产品,严查装卸、储存、运输、加工过程中转基因生物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核查转基因生物产品采购、加工、销售、管理等档案记录,严禁改变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用途,对当年首批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加工企业需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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