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食品抽检8批次样品不合格 苏果超市合家福百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蜂产品、酒类等5类食品16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8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微生物、农兽药残留及其它指标。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通 告

一、微生物问题

苏果超市(淮南)有限公司龙湖南路购物广场经销的安徽福香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清香核桃仁(炒货),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特易购商业(安徽)有限公司合肥铜陵北路分公司经销的合肥志诚蜂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顾公真酿枸杞蜜,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安徽华运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店经销的蚌埠市周氏蜂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洋槐蜜,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合肥百大集团蚌埠合家福百大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万达广场店经销的安徽省甘泉养蜂专业合作社生产的紫云英蜜,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宣城八佰伴商贸有限公司大统华购物中心经销的宣城张扬蜂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结晶蜂蜜(原蜜)(蜂蜜),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五)黄山市屯溪区悠选超市经销的黄山市养生源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黄山枇杷蜜,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其它指标问题

(一)肥西县桃花镇大润发宜家生活超市经销的合肥果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鱼皮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合肥果旺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安徽太和粮液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太和粮液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宿州、合肥、蚌埠、宣城、黄山、阜阳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淮南、合肥、蚌埠、宣城、黄山、阜阳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

特此通告。

拓展阅读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霉菌

本次抽检有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霉菌超标主要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生产工器具等设备设施清洗消毒不到位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而导致。

二、过氧化值

本次抽检有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三、酒精度

本次抽检有1批次酒类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白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白酒的一个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会影响白酒的品质,原因或是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检验结果偏差,或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以致不合格,或是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四、诺氟沙星

本次抽检4批次蜂产品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诺氟沙星是一种广谱类杀菌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和诺氟沙星4种兽药(在蜂蜜中不得检出)。蜂蜜中检出诺氟沙星,可能是诺氟沙星作为蜂药被用于蜜蜂养殖。

五、氧氟沙星

本次抽检1批次蜂产品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氧氟沙星残留在人体中蓄积,可能引起人体的耐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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