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吉偉德:擔保公司非法吸儲,政府何以公信背書



原標題:堂吉偉德:擔保公司非法吸儲,政府何以公信背書

  文�堂吉偉德

  剛剛過去的這個小年,河南平頂山市有上千戶群眾,過得並不安心。因為他們曾將大筆積蓄投向一家號稱當地最大的擔保公司——平頂山市億通投資擔保公司,2014年11月28號,該公司宣布,停止支付本金和利息。20天后,當地警方通報,該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2月12日 中國廣播網)

  在時下民間非法集資現象嚴重,全國層面出現資金鏈斷裂,部分參與者損失慘重,上訪訴求和穩定壓力增加的情況下,平頂山市新華區政府卻專門召開會議,宣布億通公司資可抵債,政府將監管億通公司的所有資產。然而數天之后億通公司便宣布停止還本付息,事態出現了戲劇性的轉變,其背后的原因值得深思。

  擔保有風險,入市須謹慎。為了確保公眾資金的安全並防止非法吸收存款,政府相關部門承擔著監管的天然義務,當全程防控風險的出現並果斷進行處置,何以反其道而行之,先是為企業出具相關責任報告,使之成企業宣傳的名片,又在出現遲付本利的苗頭之后,又開會對外宣布可以資可抵債,導致其出現了資產的轉移,此時的政府究竟是拿公信為公司開脫,還是在保護公眾的切身利益,究竟是在制造混亂還是在維護社會穩定?

  其間原因不得而知,不過卻有一個苗頭是,在地方債居高不下而地方債平台又相對混亂的情況下,2010年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要求對地方融資平台公司債務進行全面的清理,妥善處理債務償還和在建項目后續融資問題。在這種情況下,為了有效解決地方融資的問題,就可能出現由社會組織成立投擔保公司,然后由地方政府為其提供信譽擔保,以達到變相成為“融資平台”,雖然沒有用財政性收入、行政事業等單位的國有資產,或其他任何直接、間接形式為融資平台公司融資行為提供擔保,不過卻以“承擔風險防范和處置責任”的承諾,拿公共信譽為其背書,自然也應當為其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

  然而在目前,除了警方的調查和作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定性,政府所作出的防范和處置責任,卻沒有得到落實,公眾利益目前尚無獲得保障的希望,“錢都到了哪兒去了”也就成了待解之謎,也是解決問題的關鍵所在。平頂山市億通投資擔保公司能走到當前這個境地,當地政府在幕手扮演了關鍵而重要的推手作用。因而當務之急,不僅在於要解決債權債務問題,還得對政府擔保的行為進行核查,對其中的違規行為要進行問責。同時還應舉一反三,防止類似問題的確發生,避免政府公信背書所催生非法吸收存款的亂象,並由之成為變相的融資平台。

  擔保公司非法吸儲,政府何以公信背書?雖然這僅是個案,但也可能是種共象。真相不能在沉默中被掩蓋,公眾的權利也不會因此而得不到保護。若無以起到未雨綢繆的監管責任,讓其發揮亡羊補牢的作用,既需要當地政府的正確面對和積極回應,也值得其他地方政府的警惕。當然,公眾也應看到投資擔保公司和民間融資的風險,避免被非法集資的高息所誘惑,最后成為任人擺布的“小白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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