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知识产权代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川宏竞磋【2022】03-17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成都中医药大学知识产权代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3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成都中医药大学知识产权代理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川宏竞磋【2022】03-17号)作出如下更正:
一、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四、商务要求”中增加实质性要求:
“★8、支付方案
(1)知识产权代理
所有知识产权代理、申请、预审、复审、维持等的费用均采用“一案一付”的方式支付费用,具体支付程序如下:
①知识产权申请阶段:知识产权申请代理费采用“开案前支付”的方式,机构在撰写文书前开具代理费发票,学校在收到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向机构支付代理费,待费用到账后机构开始代理申请工作。
②知识产权登记阶段:知识产权办理登记费采用“开票后支付”的方式,由代理机构垫付官费,学校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版权中心开具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机构支付办登费。
③知识产权维持阶段:知识产权维持费及维持代理费采用“服务后支付”的方式,专利授权后,代理机构联系发明人商议后期是否对该专利进行年费跟踪服务。
发明人要求不跟踪的专利,代理机构不再跟踪其专利缴费日期。发明人要求跟踪的专利,代理机构需在缴费前提前联系发明人,得到确认答复后续缴年费(垫付),并开具年费与服务费发票。学校在收到发票10个工作日内向机构支付维持费与维持服务费。
④知识产权其他阶段:知识产权快速预审服务、复审服务等代理费用采用“服务前支付”的方式,机构在工作开展前开具代理费发票,学校在收到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向机构支付代理费,待到账后机构开始代理服务工作。
知识产权快速预审、复审等官费采用“开票后支付”,由代理机构垫付官费,学校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机构支付官费。
(2)专利检索评估
新申请专利检索分析与评估服务采用“按件计价”的方式支付费用,每半年一结,由学校统一结算至评估者账户。
(3)其他知识产权服务
学校开展的其他知识产权服务,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重大项目导航服务等,采用“支付后服务”的方式支付费用,机构在服务启动前开具服务费发票,学校在收到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向机构支付服务费,机构应在学校预付款到账后按要求启动约定的服务项目并按时完成 。”
二、其他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4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中医药大学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1166号
联系方式:曾老师 028-61801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195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0楼A-E座
联系方式:何先生 、张女士 028-87088759、86257883、861157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老师
电 话: 028-618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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