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林科科研楼工程基坑监测及建筑物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北京林业大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林业大学林科科研楼工程基坑监测及建筑物沉降观测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林业大学林科科研楼工程基坑监测及建筑物沉降观测项目

项目编号:北林招(服)[ZB2023]00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10-623374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林业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老师 010-623374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白工、赵工 010-82023583-8028、803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5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北林招(服)[ZB2023]001号 

2.项目名称:北京林业大学林科科研楼工程基坑监测及建筑物沉降观测项目

3.采购方式:校内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 97.2061  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  97.2061 万元

5.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北京林业大学林科科研楼工程基坑监测及建筑物沉降观测项目

 

97.2061万元

 

1项

 

为确保基坑的稳定,避免因沉降位移原因造成护坡主体结构的破坏或产生影响结构使用功能的裂缝,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预防在基坑施工过程中出现滑坡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反馈信息,为建设单位和施工部门提供详尽的一手资料,特开展本次基坑第三方监测、沉降观测工作,并提供相应监测报告。详细见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基坑监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成果报告并经甲方审核通过为止;沉降观测:基础完成后开始观测至建筑物开始使用后2年末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含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3.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5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原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1月5日至2023年01月0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5层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 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5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财政支持贫困村微小型项目村级组织自建自营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办库〔2019〕75号。

2.获取校内磋商文件的方式:投标人需前往现场进行校内磋商文件购买,购买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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