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布8起疫情相关虚假广告案例 文峰美发等上榜



上海公布8起疫情相关虚假广告案例 文峰美发等上榜

  原标题:上海公布8起疫情相关虚假广告案例,文峰美发等上榜

  来源:澎湃新闻

  6月3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0年第二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疫情期间,广告宣传需谨慎。

  案例一:上海诺与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推广其车载净化器产品,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含有“疫情当前,给大家推荐一款防病毒车载净化器。有效成分二氧化氯,新冠病毒诊疗方案第五版在列有效灭毒”、“灭细菌、防病毒”等内容的广告。经查明,该产品中的二氧化氯消毒剂,不具有预防新冠病毒的功效。当事人通过故意曲解参考文献,使用无关检测报告等方式,使消费者误认为当事人销售的车载净化器具有预防新冠病毒的功效,与实际情况不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虚假广告。2020年5月,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60万元。

上海公布8起疫情相关虚假广告案例 文峰美发等上榜

  案例二:上海文峰美发美容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提高其产品“文峰风氏养护精华液”的销量,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该新型肺炎主要是通过人体呼吸道感染和传播,当人的鼻子吸入后可感染。请大家立即用浩哥研制的文峰风氏养护精华液,它具有消炎杀菌的作用,可抵抗外在病毒进入呼吸道以及减少呼吸道近处病毒的侵入”、“一日四五次它有强烈的抵制外界病毒进入呼吸道,并通过呼吸道将此油吸入肺部具有刹灭肺部的作用”等广告内容。经查明,该产品为普通化妆品,无消炎杀菌的功能,也不能预防新冠病毒。当事人的广告内容与事实不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虚假广告。2020年3月,杨浦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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