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展健康:拟对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涉及的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



德展健康:拟对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涉及的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时间:2019年12月17日 12:36:13 中财网    
原标题:德展健康:拟对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涉及的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德展健康:拟对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涉及的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拟对

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涉及的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京信评报字(2019)第519号



(共六册,第一册)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五日






目 录
声明................................................................................................................................ 1
摘要.......................................................................................................................... 2
第一章基本情况 ........................................................................................................ 4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 4
二、评估目的....................................................................................................14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14
四、评估价值类型及定义 ..................................................................................16
五、评估基准日 ................................................................................................16
第二章评估依据 .......................................................................................................16
一、经济行为依据.............................................................................................16
二、法律法规依据.............................................................................................16
三、评估准则依据.............................................................................................17
四、资产权属依据.............................................................................................18
五、取价依据....................................................................................................18
六、其他依据及参考资料 ..................................................................................19
第三章评估方法 .......................................................................................................19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20
一、 流动资产 ..................................................................................................20
二、长期股权投资.............................................................................................21
三、设备类固定资产 .........................................................................................21
四、无形资产....................................................................................................22
五、长期待摊费用.............................................................................................22
六、负债...........................................................................................................22
第四章评估程序及实施过程......................................................................................23
一、进行前期调查.............................................................................................23
二、编制评估计划.............................................................................................23
三、开展现场工作.............................................................................................23
四、整理评估资料.............................................................................................24
五、进行评定估算.............................................................................................24
六、进行汇总分析.............................................................................................24
七、提交评估报告.............................................................................................25
第五章评估假设 .......................................................................................................25
一、本次评估采用的假设 ..................................................................................25
二、评估假设对评估结论的影响........................................................................26
第六章评估结论 .......................................................................................................26
一、评估结果....................................................................................................26
二、评估结论....................................................................................................27
第七章特别事项说明 ................................................................................................27
第八章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28
第九章评估报告日及其他 .........................................................................................29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31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
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
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以下简称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
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超出使用范围使
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委托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
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
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
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
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
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
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
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
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涉及的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京信评报字(2019)第519号

摘要

重要提示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
论,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成本法(资
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北京东方略生物医
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涉及的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
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8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此次资产评估的评估对象为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评估范围为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8月31日。


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通常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
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
数额。


在评估中,我们对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法律性文件、财务
记录等相关资料进行了验证审核,对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勘察和核实,还实施了其他的必
要程序。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得出北京东
方略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19年8月31日评估结论如下:

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33,592.49万元,
评估值101,144.23万元,评估增值67,551.74万元,增值率为201.09%。




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7,056.20

7,056.20





2

非流动资产

29,292.99

96,844.73

67,551.74

230.61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5

长期应收款









6

长期股权投资

29,170.00

96,721.72

67,551.72

231.58

7

投资性房地产









8

固定资产

15.03

15.93

0.90

5.99

9

在建工程









10

工程物资









11

固定资产清理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13

油气资产









14

无形资产

4.77

3.89

-0.88

-18.45

15

开发支出









16

商誉









17

长期待摊费用

103.19

103.19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

资产总计

36,349.19

103,900.93

67,551.74

185.84

21

流动负债

2,756.70

2,756.70





22

非流动负债









23

负债合计

2,756.70

2,756.70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33,592.49

101,144.23

67,551.74

201.09



以下事项提请报告使用人予以关注:

实施本评估项目之经济行为而使用上述评估结论将涉及到股东部分权益的价值。股
东部分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持股比例的乘积;

本评估结论并未考虑由于控股权与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本评估结论并未考虑股权流动性的影响。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用于上述经济行为,由委托人及法律法规明确的其他评估报告使
用者使用,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自二O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起至二O二O年八月三十
日止。但在此期间,若遇评估对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市场发生较大波动,本评估报告
即失效。


本摘要不得被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涉及的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京信评报字(2019)第519号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成本法(资产基
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涉及的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
益在2019年8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章 基本情况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概况

名称: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股票代码:深交所A股000813

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53号金融大厦1611室

法定代表人:张湧

注册资本:贰拾贰亿肆仟壹佰肆拾捌万壹仟捌佰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1年01月01日

营业期限:1981年01月01日至2031年01月01日

经营范围: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中成药、食品、
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研发(不含国家保护资源的中药材、中成药秘方产品的研发)、批
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
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制造原料药、注射剂(水针、冻干
粉针)、片剂、胶囊剂、滴眼剂、散剂;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


务;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医药生物制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名称: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航丰路8号院1号楼2层277房(园区)

法定代表人:仇思念

注册资本:11953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07月18日

营业期限:2006年07月18日 至 长期

经营范围:销售医疗器械Ⅲ类;零售药品;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与
试验发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
进出口;销售医疗器械Ⅰ类、Ⅱ类。(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公司简介

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制药企业家杨维平、国内最早的医药投行
东方高圣和国际知名的晨兴创投联合发起成立。东方略的使命是快速开发全球最领先的
肿瘤新药。东方略股东包括东方高圣、晨兴创投、泰格医药、金城医药等战略及财务投
资人。目前,东方略已经拥有了三个First in Class 肿瘤新药项目。


其中:VGX-3100是处于3期临床的HPV16/18型导致的宫颈癌前病变治疗新药,2019年6月获得NMPA注册临床试验批件,进入全球多中心3期临床试验。目前
HPV16/18型宫颈癌前病变国内存量患者高达700余万,全球范围内除手术外没有获批
药物。VGX-3100上市后,将是全球第一款针对宫颈癌前病变的治疗药物。


ABC 511&FC项目为511和FC的药物组合。ABC 511是一种注射用,可转染特定基
因序列,并表达胞嘧啶脱氨酶的逆转录病毒载体,ABC FC是抗癌药物5-FU(5-氟尿嘧
啶)的前药5-FC(5-氟胞嘧啶)。利用独特的药物设计,实现只在肿 瘤组织中产生高
剂量细胞毒药物,同时激活人体特异性免疫应答的创新作用机制。ABC-511/FC获得了


美国FDA突破性疗法认证(BTD)用于治疗复发高级别胶质瘤。


ABC-177是由东方略和中科院青年千人计划专家王皓毅教授共同开发的针对实体
肿瘤的细胞治疗项目。该项目利用最先进的CRISPR-Cas9基因编辑技术敲除T细胞抑
制性受体,解除CAR-T细胞免疫抑制,在临床前试验中可大幅提高实体肿瘤杀伤效果。

相关核心专利申请已获得受理。


2、股权结构

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7月18日由曹全有、曹楠共同出
资设立,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公司名称为北京全有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类
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9月4日,公司股东会同意将曹全有、曹楠共同享有的非专利技术作为出资,
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500.00万元。


2012年9月2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一致同意以有限公司全体股
东作为发起人,以2012年5月31日为基准日,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628.85万元折合
股本500.00万元,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2年9月4日,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核
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全有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31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2016年3月公司名称由北京全有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东方略生物医
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1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为7名非自然人投资者,总计认购7400
万股股份,认购金额为人民币37,000.00万元。2017年2月27日,公司在北京市工商局
丰台分局办理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变更为7,900.00万元。


2018年5月18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北
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
(股转系统函【2018】1813号),同意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21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019年2月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
册资本金的议案》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注册资本增加
3,428万元,上海展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后注册资本增加625万元,
合计增加注册资本4,053万元。2019年4月17日,公司在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办理


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变更为11,953万元。


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目前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67916194152;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为北
京市丰台区航丰路8号院1号楼2层227房(园区);法定代表人仇思念;营业期限为
2006年7月18日至长期;注册资本11953万元,实收资本8525万元。


截止评估基准日2019年8月31日,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
结构如下表: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上海仟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30.00

20.33

仇思念

1,893.00

15.84

世耀生物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1,230.00

10.29

嘉兴星空倍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40.00

8.70

陈明键

1,035.00

8.66

深圳市熔岩奕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0

8.37

杨维平

1,000.00

8.37

达孜东方高圣夏雨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770.00

6.44

上海展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25.00

5.23

张 驰

530.00

4.43

融智开普创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400.00

3.35

合 计

11,953.00

100.00





3、公司组织架构图







4、主要资产状况

纳入评估范围的主要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
资产。


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


固定资产为电子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交换机、路由器等,共计29项。


无形资产为2项财务软件和软著药品研发管理系统、软著药品注册管理系统,共计
4项。


截止评估基准日2019年8月31日,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长期
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以上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中,仅有北京阿波罗金
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阿波罗土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东方略细胞技
术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有经营业务。


(1)北京阿波罗金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航丰路8号院3号楼5层楼上房B5318房(园区)

法定代表人:仇思念

注册资本:20000万

成立日期:2016年07月26日

营业期限:2016年07月26日至2116年07月25日

经营范围: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阿波罗金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为山南东方略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主要经营ABC-511/FC项目,ABC 511&FC项目为511和FC的药物组合。ABC 511
是一种注射用,可转染特定基因序列,并表达胞嘧啶脱氨酶的逆转录病毒载体,ABC FC
是抗癌药物5-FU(5-氟尿嘧啶)的前药5-FC(5-氟胞嘧啶)。利用独特的药物设计,
实现只在肿 瘤组织中产生高剂量细胞毒药物,同时激活人体特异性免疫应答的创新作用
机制。ABC-511/FC获得了美国FDA突破性疗法认证(BTD)用于治疗复发高级别胶质


瘤。


(2)北京东方略细胞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航丰路8号院1号楼2层263房(园区)

法定代表人:仇思念

注册资本:5000万

成立日期:2016年07月26日

营业期限:2016年07月26日至2116年07月25日

经营范围:销售药品;生物技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
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医疗器械(限
一类);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东方略细胞技术有限公司为山南东方略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
经营ABC-177项目,ABC-177项目是由东方略和中科院青年千人计划专家王皓毅教授
共同开发的针对实体肿瘤的细胞治疗项目,该项目利用最先进的CRISPR-Cas9基因编
辑技术敲除T细胞抑制性受体,解除CAR-T细胞免疫抑制,在临床前试验中可大幅提
高实体肿瘤杀伤效果,相关核心专利申请已获得受理。


(3)北京阿波罗土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航丰路8号院3号楼2层B2358房(园区)

法定代表人:仇思念

注册资本:34500万

成立日期:2016年09月09日

营业期限:2016年09月09日至2076年09月08日

经营范围: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阿波罗土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为山南东方略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VGX-3100项目,VGX-3100是全球唯一处于3期临床的HPV16/18
型导致的宫颈癌前病变治疗新药,预计2019年6月获得NMPA注册临床试验批件,进
入全球多中心3期临床试验。目前,HPV16/18型宫颈癌前病变国内存量患者高达700
余万,全球范围内除手术外没有获批药物。VGX-3100上市后,将是全球第一款针对宫
颈癌前病变的治疗药物。


5、近年的资产、负债及经营状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8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8,172,953.86

10,406,078.02

交易性金融资产



58,000,000.00

预付账款

1,877,212.49

2,593,686.46

其他应收款

2,402,867.48

1,708,907.53

其他流动资产

2,769,890.70

2,733,261.43

流动资产合计

45,222,924.53

75,441,933.44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

153,992.51

150,253.82

无形资产

105,773.83

47,712.23

开发支出

249,940,960.43

249,940,960.43

长期待摊费用

1,197,061.43

1,031,949.51

非流动资产合计

251,397,788.20

251,170,875.99

资产总计

296,620,712.73

326,612,809.43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





应付职工薪酬

526,101.01

819,097.78

应交税费

297,200.93

286,797.78

其他应付款

133,293.92

42,331.89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956,595.86

1,148,227.45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956,595.86

1,148,227.45

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79,000,000.00

85,250,000.00

资本公积

289,130,607.80

422,880,607.80

盈余公积

269,738.50

269,738.50

未分配利润

-72,736,229.43

-182,935,764.32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8月31日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95,664,116.87

325,464,581.98

股东权益合计

295,664,116.87

325,464,581.98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296,620,712.73

326,612,809.43





合并利润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年度

2019年1—8月

一、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

494,927.25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30,537,271.33

102,359,567.30

研发费用

6,491,462.47

8,028,133.90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938,716.24

-277,442.59

其中:;利息收入

968,675.83

287,875.80

资产减值损失

-506,916.49



信用减值损失



-455,381.99

加: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加: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净收益(净损失以“-”号填列)

4,074,520.55

415,376.7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3,017,340.75

-110,150,263.89

加:营业外收入

8,926,880.19



减:营业外支出

25,489.40

49,271.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4,115,949.96

-110,199,534.89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4,115,949.96

-110,199,534.89



资产负债表(母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8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6,936,048.31

7,407,421.15

交易性金融资产



58,000,000.00

预付账款

77,212.49

528,186.46

其他应收款

2,452,355.93

1,908,069.03

其他流动资产

2,764,188.57

2,718,351.83

流动资产合计

32,229,805.30

70,562,028.47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287,700,000.00

291,700,000.00

固定资产

153,992.51

150,253.82

无形资产

105,773.83

47,712.23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8月31日

长期待摊费用

1,197,061.43

1,031,949.51

非流动资产合计

289,156,827.77

292,929,915.56

资产总计

321,386,633.07

363,491,944.03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





应付职工薪酬

507,717.39

640,155.87

应交税费

105,705.63

93,358.34

其他应付款

20,121,345.12

26,833,455.89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0,734,768.14

27,566,970.10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20,734,768.14

27,566,970.10

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79,000,000.00

85,250,000.00

资本公积

289,130,607.80

422,880,607.80

盈余公积

269,738.50

269,738.50

未分配利润

-67,748,481.37

-172,475,372.37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300,651,864.93

335,924,973.93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321,386,633.07

363,491,944.03



利润表(母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年度

2019年1—8月

一、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

47,163.27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28,632,302.10

99,376,543.15

研发费用

3,744,883.50

5,472,073.94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743,104.83

-211,929.66

其中:利息收入

764,035.42

219,154.87

资产减值损失

505,989.20



信用减值损失



-456,309.28

加: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加: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净收益(净损失以“-”号填列)

4,074,520.55

415,376.7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8,112,712.69

-104,677,620.00

加:营业外收入

8,926,880.19






项目

2018年度

2019年1—8月

减:营业外支出

25,489.40

49,271.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9,211,321.90

-104,726,891.00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9,211,321.90

-104,726,891.00



以上2018年度、2019年1-8月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
并出具大信审字(2019)第1-03908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7、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被评估企业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间接持有委托人德
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三)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1、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为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
联方。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评估目的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为此,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北京
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为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二)评估范围为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资产包
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负债包括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
款。截至评估基准日,账面资产总额为363,491,944.03元,负债总额为27,566,970.10
元,净资产为335,924,973.93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9年8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407,421.15

交易性金融资产

58,000,000.00




项目

2019年8月31日

预付账款

528,186.46

其他应收款

1,908,069.03

其他流动资产

2,718,351.83

流动资产合计

70,562,028.47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291,700,000.00

固定资产

150,253.82

无形资产

47,712.23

长期待摊费用

1,031,949.51

非流动资产合计

292,929,915.56

资产总计

363,491,944.03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



应付职工薪酬

640,155.87

应交税费

93,358.34

其他应付款

26,833,455.89

流动负债合计

27,566,970.10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27,566,970.10

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85,250,000.00

资本公积

422,880,607.80

盈余公积

269,738.50

未分配利润

-172,475,372.37

股东权益合计

335,924,973.93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363,491,944.03



以上资产负债表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大信审
字(2019)第1-03908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四)主要实物资产状况

固定资产主要为电子设备,电子设备为电脑、打印机、交换机、路由器等,共计29
项。


以上实物资产均存在以下特点:

电子设备状况良好,管理工作到位,可正常使用。


(五)无形资产状况

无形资产包括其他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范围内的无形资产为外购软件和软


著药品研发管理系统、软著药品注册管理系统等,共计4项。


(六)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协议投资期限

投资比例%

1

山南东方略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2018/1

2026/7/25

100%

2

香港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7



100%

合计









(七)列入评估范围的账面无记录资产状况

在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负债评估明细表》中未发现无账面记录的资产。


(八)列入评估范围的账上有账下无资产状况

在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负债评估明细表》中未发现账上有账下无资产。


四、评估价值类型及定义

通过对评估目的的分析和对评估所依据的市场条件、评估对象自身状态等的了
解,我们判断本项资产评估尚无对评估的市场条件及评估对象的使用条件的特别限制
和要求,故选择市场价值作为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
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一)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8月31日。


(二)上述评估基准日是委托人考虑本次经济行为需要所选取。


第二章 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评估委
托合同》。


二、法律法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

(二)《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4月21日财政部令第86号公布,
根据2019年1月2日《财政部关于修改等2
部部门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7号)修改);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修订,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

(六)《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
年第39号);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二号);

(八)《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36号);

(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十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7号);

(十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公告〔2008〕14号);

(十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申请文件》(2017年修订);

(十四)《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5号--上市公司股权交易资产评估》(证监办〔2013〕6
号);

(十五)《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7号—轻资产类公司收益法评估》(证监办发〔2017〕
37号)

(十六)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三、评估准则依据

(一)《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三)《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四)《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五)《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六)《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七)《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

(八)《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号);

(九)《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十)《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十一)《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十二)《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十三)《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报告披露》(中评
协〔2012〕246 号);

(十四)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评估准则、规范。


四、资产权属依据

(一)企业财务部门提供的各类凭证、合同;

(二)公司章程、投资协议;

(三)评估人员收集的购置发票、合同等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四)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权属依据。


五、取价依据

(一)《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
(二)《阿里巴巴》、《ZOL中关村在线IT产品报价》、《IT168-IT主流资讯平
台》等专业设备交易价格信息网站;
(三)被评估单位的审计报告及评估基准日财务报表;
(四)评估师现场察看和市场调查取得的有关评估资料;
(五)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经营方面的资料;
(六)国家统计局公开发布的统计资料;
(七)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八)国家宏观经济、行业、区域市场及企业统计分析数据;
(九)被评估单位未来年度发展规划及财务预算;
(十)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市场经营资料;
(十一)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准日资产负债明细表;
(十二)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地位及市场竞争分析资料;



(十三)评估师现场察看和市场调查取得的有关评估资料;
(十四)其他资料。



六、其他依据及参考资料

(一)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以及评估机构收集的其他有关
资料;

(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三)企业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

(四)企业提供的基准日会计报表、账册及凭证;

(五)评估人员对评估现场实地勘查记录资料;

第三章 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通常采用的评估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
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使用市场法的基本条件是:有一个较为活跃的市
场,市场案例及其与评估对象可比较的指标、参数等可以收集并量化。对于市场法,由
于缺乏可比较的交易案例而难以采用。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虽然没有直接利用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说明评估对象
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但它是从决定资产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的基本依据——资产的预期
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能完整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其评估结论具有较好的可靠性
和说服力。但是,企业不具备应用收益法评估的前提条件:企业为投资控股管理公司,
没有实际的经营业务,企业未来的经营收益不能正确预测计量、与企业预期收益相关的
风险报酬也不能被估算计量。


成本法的基本思路是重建或重置被评估资产,潜在的投资者在决定投资某项资产
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购建该项资产的现行购建成本。本评估项目能满足成本
法(资产基础法)评估所需的条件,即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被假定处于继续使
用状态,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而且,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可以满足本次评估的
价值类型的要求。


因此,针对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和资产类型,考虑各种评估方法的作用、特点和所
要求具备的条件,此次评估我们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
象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本次评估的范围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
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
摊费用等;负债包括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评估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法
(资产基础法)。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如下:

一、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具体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
动资产。


(一)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为银行存款、现金。


现金为人民币,存放于公司财务部。评估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出纳共同清点了
现金,评估采取盘点推算方法计算,由基准日现金账面值加基准日至盘点日现金收入,
减基准日至盘点日现金支出,推算出盘点日现金余额,与实盘现金核对,并同现金日记
账和总账现金账户余额核对的方法确认评估值。


对货币资金中的银行存款,评估采取同评估基准日银行对账单余额核对的办法,如
有未达账项则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试算平衡,对主要
存款账户进行发函询证和核实银行对账单,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

评估人员经过核对账簿,核查结算账户、原始凭证,验证其账账、账证是否相符,
具体了解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发生时间、实际业务内容。核实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值的
真实性与合理性。根据核实的情况确定评估值。


(三)预付账款

评估人员结合相关供货合同,对所有预付账款账簿、凭证进行了核对和查证,由财
务人员及相关人员详细介绍各债务单位的实际情况,评估人员按照资产评估相关法规及
规范的要求,具体分析了预付账款形成的原因,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的资产或权利的价
值确定评估值。


(四)其他应收款


评估人员经过核对账簿,核查结算账户、原始凭证,验证其账账、账证是否相符,
具体了解往来款项的发生时间、实际业务内容、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状况,
对大额账款发函进行了询证和确认,同时对往来应收款项,有确凿证据表明款项不能收
回或账龄超长的,评估风险损失为100%。对很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且难以确定收
不回账款数额的,参考财会上计算坏账准备的方法,根据账龄和历史回款分析估计出评
估风险损失。坏账准备评估为零。最终以可回收金额确定评估值。


(五)其他流动资产

评估人员经过核对账簿,核查原始凭证,验证其账账、账证是否相符,具体了解其
他流动资产组成内容、形成过程、确定其他流动资产的真实性及账面价值的合理性。经
核实,其他流动资产真实,账面组成合理,故按核实后账面价值确定其评估价值。


二、长期股权投资

对控股的长期股权投资,本次评估中,现场核查被投资单位的资产和负债,先整体
评估,确定各被投资单位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再根据股权投资比例计
算确定评估值。


计算公式为:

控股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股权
投资比例

三、设备类固定资产

本次评估对纳入评估范围的电子设备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评估值不含增值
税。


设备类固定资产评估的成本法是通过估算全新设备的重置成本,然后扣减实体性贬
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或在综合确定成新率的基础上,确定设备评估值的方法。

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一)重置成本的确定

设备的重置成本一般包括重新购置或建造与评估对象功效相同的全新资产所需的
一切直接费用和合理的间接费用,如:设备购置费(设备出厂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
设备基础费、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等。



对电子设备,通过查询经销商报价和《ZOL中关村在线IT产品报价》、《IT168-IT
主流资讯平台》等专业电子设备价格信息网站确定电子设备的重置成本;对市场、生产
厂家询价和查阅相关价格资料都无法获得购置价格的设备,则采用类比法通过以上途径
查询类似设备的购置价并根据设备差异进行修正后确定。计算公式为:

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1.13

(二)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一般的普通设备及电子设备,以年限法为主确定设备的成新率。对更新换代速
度快、价格变化快的设备,成新率根据设备的经济使用年限及产品的技术更新速度等因
素综合确定。按使用年限确定成新率的公式为:

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 100%
经济使用年限
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
.

(三)评估值的确定

根据成本法评估的原理,将重置成本和成新率相乘得出评估值。其基本计算公式如
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四、无形资产

本次评估的无形资产为其他无形资产,主要为外购的软件。


评估人员通过了解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的发生时间、实际业务内容,核对总账
及明细账、查阅原始凭证、合同等,判断核算的正确性和存在的真实性,以核实确认的
账面价值。通过与专业的软件供应商咨询访谈询价得到软件的购置价,进而计算得出不
含税市场价格确认为评估值。


五、长期待摊费用

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房屋装修合同,翻阅了相关会计记录,核实了费用的构成情况。

经核实,装修费账面无误,企业对该装修费摊销及使用情况正常,因此对长期待摊费用,
评估人员以经核实后的摊余价值作为评估值。


六、负债

本次评估的负债为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具体包括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


评估中对各类负债主要款项的业务内容、账面金额、发生日期、形成原因、企业确


认依据以及约定的还款期限、方式等进行调查、核实;对重要的负债,向有关人员或向
对方单位进行必要的调查或询证;对负债履行的可能性进行必要的分析,确认是否存在
无需偿付的债务、无需支付的计提。在充分考虑其债务和应履行义务的真实性前提下,
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第四章 评估程序及实施过程

一、进行前期调查

我公司接到委托人的通知后,即安排有关负责人到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与负责人、
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并进行适当的调查。了解评估目的和所涉及的经济行为、评估对象、
范围,了解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及纳入评估范围资产的具体类型、分布情况和特点,了
解企业所处行业、法律环境、会计政策等相关情况,了解委托人对评估基准日的考虑和
对报告完成日期的要求。经过综合分析和评价,在确定本评估机构具备承担此项评估的
专业胜任能力,可以独立地进行评估,业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的情况下,与委托人洽谈
并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二、编制评估计划

根据本项评估的需要,确定项目负责人,安排资产评估师和评估辅助人员,组成评
估项目组。由项目负责人编制评估计划,经本评估机构有关负责人审核后实施。


评估计划的内容涵盖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等
实施评估的全过程,初步确定评定估算所采用的基本方法,并对评估的各个阶段作出相
应的时间安排。


三、开展现场工作

评估人员开展现场工作:

(一)向被评估单位布置并辅导有关人员填写资产及负债评估明细表。同时,指导被
评估单位进行资产清查。


(二)向被评估单位提交尽职调查清单,收集评估所需文件资料,包括购置合同或发
票以及财务报表等。


(三)根据评估准则的要求进行资产核实和现场查勘:

1、检查被评估单位填报的资产及负债评估明细表有无错项、漏项、重复;对照资
产及负债评估明细表,逐类与财务总账进行比对;抽查各类资产或负债中的重点项目,
将其与财务明细账记录的数据进行核对;做到账、表一致;


2、对资产评估明细表所列实物资产,到现场以重点全查、一般抽查的方式进行数
量核实,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同时,设备进行现场查勘,形成详尽的查勘记录,并
与资产管理人员和操作使用人员进行交谈,查阅维修记录、设备运行日志。


3、对其他无形资产,了解形成或取得过程、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对企业获取收
益的贡献程度等;

4、对大额、重点应收款项进行函证,了解业务往来及对方单位信用情况;查阅主
要负债的相关协议、合同,了解发生时间、形成过程,偿债情况;

5、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产权证明文件、资料进行征询、鉴别,查明设备的产权状
况;并对可能影响资产评估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


(四)通过座谈会、走访等方式,听取被评估单位有关人员对企业、重点资产、现状
的介绍,了解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并形成访谈记录。


(五)开展被评估单位外部的调研活动,走访企业资产管理部门、投资管理部和当地
市场,了解企业经营业务市场占有情况和同行业其他企业的相应情况,以及市场竞争态
势;通过网站、专业刊物等媒体,了解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金融政策、行业主管部门
或行业组织的市场分析、行业发展意见和行业统计数据;掌握价格等方面的信息、资料;
进行电话询问、现场咨询等形式的市场调查,获取价格手册、媒体资讯以外的价格信息。


四、整理评估资料

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分析,判断每一份资料的可靠性、合理性和可用性,其过程
是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经过分析和筛选,汇集所有合理、可靠的资料。根据评估工作需
要进行分类,即按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待摊费用、负债
等类别,对评估资料进行归纳整理。


五、进行评定估算

对归纳整理后的各类评估资料所反映的信息进行提炼,通过分析测算得到评估所需
要的而在评估过程中又无法直接获取的各种数据、参数。然后,分别采用一定的评估方法
进行评定估算。


六、进行汇总分析

对成本法(资产基础法)中各类资产及负债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复查,必要时对个别
资产项目的估算过程和估算结果进行适当修改,在确认单项资产、负债评估结果基本合
规合理和资产、负债无重评漏评的情况下,进行汇总,得出成本法(资产基础法)的评估
结果。



七、提交评估报告

根据评估工作情况,起草资产评估报告,经过本评估机构内部三级复核后,形成报
告初稿。就报告初稿向委托人征求意见,并对涉及的相关事项与委托人进行必要沟通。

在不影响本评估机构对最终评估结论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采纳委托人对报告的合理
意见或建议。然后,向委托人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第五章 评估假设

资产评估的基本目标要求评估结论必须公允,而所有公允的评估结论都是有条件约
束的。资产评估假设正是表现资产评估条件约束的重要形式。


一、本次评估采用的假设

(一)基本假设

1、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
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
设。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
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
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
础。


3、资产持续使用假设

资产持续使用假设是指假定被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后仍按照原来的用途、使用方
式持续使用下去。


(二)一般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
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者是负责的,并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
其职务;

3、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4、假设和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评
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5、假设北京阿波罗土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在2023年VGX-3100药品上市时由
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

(三)具体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会
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2、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是市场价值,不考虑本次评估目的所涉及的经济行为对企
业经营情况的影响;

二、评估假设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本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上述假设条件发生
较大变化时,签字资产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
估结论的责任。


第六章 评估结论

一、评估结果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得出北京东
方略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8月31日的成本法评估结论如下:

资产账面价值36,349.19万元,评估值103,900.93万元,评估增值67,551.74万元,
增值率185.84%。


负债账面价值2,756.70万元,评估值2,756.70万元,无增减值变化。


净资产账面价值33,592.49万元,评估值101,144.23万元,评估增值67,551.74万元,
增值率为201.09%。详见下表。


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7,056.20

7,056.20





2

非流动资产

29,292.99

96,844.73

67,551.74

230.61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5

长期应收款









6

长期股权投资

29,170.00

96,721.72

67,551.72

231.58

7

投资性房地产









8

固定资产

15.03

15.93

0.90

5.99

9

在建工程









10

工程物资









11

固定资产清理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13

油气资产









14

无形资产

4.77

3.89

-0.88

-18.45

15

开发支出









16

商誉









17

长期待摊费用

103.19

103.19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

资产总计

36,349.19

103,900.93

67,551.74

185.84

21

流动负债

2,756.70

2,756.70





22

非流动负债









23

负债合计

2,756.70

2,756.70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33,592.49

101,144.23

67,551.74

201.09



二、评估结论

在实施了上述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后,我们的评估结论是:在评估假设前提条件下,
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19年8月31日
的账面价值为33,592.49万元,评估值101,144.23万元,评估增值67,551.74万元,增值
率为201.09%。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详细情况见资产及负债评估明细表。


第七章 特别事项说明

一、在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评估时,我们未考虑该等资产用于本次评估目的可
能承担的费用和税项,未对部分资产的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考虑;未考虑资产可能承
担的抵押、担保、诉讼事项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二、依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
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被
评估单位进行资产购置、建设时,增值税可以抵扣,故本次固定资产评估值不含增值税。




三、受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本次评估范围以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的资产及负债为限。本次评估报表数据来源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大信审字(2019)第1-03908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本报告中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由被评估单位负责提供,被评估单位对上
述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就此向本公司出具了承诺函。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
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及其对测算结论的
影响。

六、对于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在委托时和评估过程中未作特殊说明的事项,而评估
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及无法收集资料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对此不
承担相关责任。

七、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之间未发生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

八、企业资产权属等主要资料没有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第八章 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仅用于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如
不得用于抵押、质押、担保等目的),由委托人、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对
于委托人、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将本评估报告用于其他目的或作其他用途所造成
的后果,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本资产评估报告在评估目的实现日距评估基准日不超过一年且评估对象状况未
发生较大变化或市场未发生较大波动时有效。我们不对委托人超出有效期使用评估报告
或者在评估对象状况已发生较大变化或市场已发生较大波动时仍然使用评估报告承担
责任。


三、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
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
任;

四、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
用人;

五、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


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六、未征得我公司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
律、法规规定的除外。


第九章 评估报告日及其他

一、本评估报告日为2019年12月05日,评估报告日是评估结论形成的日期。


二、本报告含有若干附件(见附件目录),附件是本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页无正文)









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师:









法定代表人: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05日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一、被评估单位审计报告;

二、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三、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的承诺函;

四、签名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五、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文件或者资格证明文件;

六、资产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七、负责该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师资格证明文件;

八、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九、资产账面价值与评估结论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十、资产及负债评估明细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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