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治理法治化与循环经济产业化高端论坛在京举行



  12月7日,以“环境治理法治化与循环经济产业化”为主题,环境治理法治化与循环经济产业化高端论坛暨中国行为法学会生态环境保护行为研究分会筹备委员会第二次工作会议在北京日坛宾馆召开。

  本届论坛由中国行为法学会指导,中国行为法学会生态环境保护行为研究分会筹备委员会和中国行为法学会基础理论研究分会共同主办,贵州环嘉丰达循环经济产业有限公司承办,人民日报《民生周刊》杂志社、《求是》杂志社圆点直播与中国行为法学会智库专家(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协办。

  最高人民法院原办公厅主任、中国行为法学会生态环境保护研究分会筹备委员会主任王少南在开幕式致辞中指出:“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国在环境治理法制化建设中,相继出台了30部相关法律和几百部环境保护的行政规章及地方性法规,我国各环境要素监管的主要领域基本得到了覆盖,环境保护的主要领域业已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但他随后也提到,目前我国生态环境治理实践中由于监管对象复杂、范围广泛等特点,治理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比如资源能源浪费的问题、生态系统退化的问题等等,这一系列问题的解决都离不开更科学合理、务实管用的法律法规来支持。本届论坛致力于深度研讨新形势下环境治理法治化与循环经济产业化问题,在更高层次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与创新发展,构筑起一个集技术研发推广、孵化对接应用、损害评估鉴定、效能转化提高、法治规范保障等多学科跨领域的学术研究与技术应用一站式服务平台,为推动我国环境污染治理法治化与循环经济产业化发展进程中做出有益探索和应有贡献。随后,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法案室主任翟勇在致辞中主要讲到我国的污染问题。他提到:“我国污染严重的原因是资源利用率低,若想真正治理污染问题,就要提高资源利用率,这也是我国现在为什么要建立资源高效利用的制度体系的原因。”

  在下午的研讨交流阶段,科技部火炬中心孵化器管理处副处长孙启新、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乔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副检察长高孝义;合肥工业大学副教授霍敬裕等就新技术如何支撑土壤、水污染治理工作,土壤、水污染治理的司法保护发展方向,土壤、水污染公益诉讼热点与难点,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规制与保护以及再生资源开发与利用的标准化管理与法律保护等有关的重难点和热点问题作了主题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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