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建设



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建设

张朝阳

  2016年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确立了我国建成科技强国“三步走”战略目标,提出到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

  党的十九大也提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我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出台了科技大省建设系列支持政策,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科技创新工作特别是科技成果转化开创新局面,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做出有益贡献和探索。

  我省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出台了大量有针对性的政策。2001年以来,我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它涵盖了科研组织、高等院校、各行企业、中介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以及财政、税收、金融、知识产权等多种工具。从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政策,到《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方案》政策,我省着重在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产业创新、人才建设上加大布局力度,相关政策实现了研发、转化、商业化等各个阶段的全覆盖。

  通过对已出台的112项各类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梳理,大体可以分为:

  一是旨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直接财政和人才支持政策。如《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方案》、《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组建方案》、《降低企业引进高科技人才成本实施细则》、《安徽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7)》等40项政策,旨在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改革和创新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提高科研人员的获得感,为其“松绑+激励”。

  二是旨在强化科技创新主体能动性的相关政策33项。如为解决有关科技成果信息不畅通的问题,我省印发了《关于在全省企业中开展“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的实施方案》、《关于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意见》等,以刺激或重组新市场,降低市场风险和不确定性,强化科研主体创新的信心和决心,进而积极促成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三是旨在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软环境建设的系列政策39项。以软环境建设为重点,兼顾税收优惠,加强投融资支持,完善了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和补偿机制。期间,我省出台了《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减负增效 纾困解难优化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安徽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政策。同时,为加大科技成果保护力度,于2015年开始实行《安徽省专利条例》,后又发布了《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使用“十三五”规划》,旨在改进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利用。

  2014-2019年,我省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平均每年发布12项政策。出台了关于促进成果转化的行动方案、实施细则等政策。但在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制订和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构建不够合理。一是重资金,轻主体。在科技成果转化中投入了大量的人才和资金,但对主体强化型政策的关注较少。从政策工具看,人才和财政政策约占总政策的45%,主体强化型政策占比20%,主体强化型政策占比不够高。二是政策牵头部门重叠。收集到110份相关政策中,67份是单独发布的,只有43份是由相关部门共同合作发布的。政策由某一部门独自发文可能存在一些问题,易产生政策兑现脱节和推诿现象,可能最终影响政策的执行效果。

  财政奖补政策受益面较窄。目前享受到科技扶持政策的中小微企业占比仅为21%,大量中小微科技企业处于孵化中的种子期、初创期,由于标准层次、经费支持数量的限制,财政扶持政策只能优中选优,很多科技成果转化只能“听得着、看得着,但是摸不着”。

  “三权”改革政策落实不力。没有考虑到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保值增值压力较大,既让项目负责人承担决策风险,也给单位带来了业绩考核压力,影响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政策缺乏对科技成果应用支持。首先,我省技术市场并不完善。我省的技术合同成交额仅为湖北省的三分之一左右。其次,中介服务机构不成熟,研究能力不强。最后,中间测试和推广环节薄弱。我省的科研机构在项目研究中,忽视了项目研究与技术市场的需求相对接,最终导致研究的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但实用价值却比较低。

  为此,聚焦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建设,提出以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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