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拟定16项任务保护水生生物



  我省拟定16项任务保护水生生物

  昨天,记者从政府部门获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稳步推进重点水域禁捕、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全面加强江豚保护、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等16项任务,做好我省江豚等珍稀濒危物种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

  有效保护长江江豚等

  珍稀濒危物种重要栖息地  

  我省提出,将“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落到实处,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公众参与、科技支撑的水生生物保护管理体制。到2020年,全省水生生物保护区(含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基本实现禁捕,长江干流江西段、鄱阳湖、东江源禁渔期与国家同步,长江江豚等珍稀濒危物种重要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到2025年,水域生态环境恶化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下降趋势基本遏制;到2035年,水生生物保护区、长江干流江西段、鄱阳湖和“五河”干流(以下统称重要水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生生物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有效恢复。

  我省就此提出了16项重点任务,包括:强化源头防控、提升保护地监管能力、稳步推进重点水域禁捕、实施生态修复工程、优化完善生态调度、科学开展增殖放流、全面加强江豚保护、推动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强化涉渔(水)工程监管、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健全执法工作机制、强化科技支撑力度、加强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建立健全保护投入机制。

  今年率先在水生生物保护区推进全面禁捕

  我省提出,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加强对水域开发利用的规范管理,努力减缓和降低不利影响。强化水生态系统整体性保护,严格控制开发强度,统筹处理好开发建设与水生生物保护的关系,涉及水生生物栖息地的规划和项目应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今年率先在水生生物保护区推进全面禁捕,逐步推动长江干流江西段、鄱阳湖等水域常年禁捕。建立健全禁捕工作推进机制,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快建立重点水域禁捕补偿制度,结合各地现有财政资金,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切实保障禁捕工作顺利进行。

  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在重要水生生物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关键生境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在闸坝阻隔的自然水体之间,通过灌江纳苗、河湖连通和设置过鱼设施等措施,满足水生生物洄游习性和种质交换需求。采取湖泊生物控制、放养滤食鱼类、底栖生物移植和植被修复等措施,对富营养化严重的湖汊、河口等水域进行综合治理。

  深入研究鄱阳湖、“五河”干支流水库群蓄水及运行对全省流域生态的影响,开展基于水生生物需求、兼顾其他重要功能的统筹综合调度,最大限度降低不利影响。建立健全江河湖泊生态用水保障机制,明确并保障“五河”干流重要断面的生态流量,维护鄱阳湖流域生态平衡。

  江豚重要分布水域建立视频监控系统

  我省提出,加强江豚重要栖息地保护,减缓人类经济活动影响。开展江豚科学研究、救护技能培训,完善江豚遇险救护应急工作机制和巡护制度,健全江豚救护网络体系和巡护队伍,减少江豚非正常死亡。提升江豚科学研究水平,加大本省江豚科研人才培养力度,支持本省高等院校和科研部门对鄱阳湖区江豚开展长期系统的研究。强化江豚保护管理能力建设,在江豚重要分布水域建立视频监控系统,运用大数据、无人机等科技手段,提升江豚保护的科学管理水平。

  通过采取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濒危物种专项救护、濒危物种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管理以及外来物种监管等措施,加大土著鱼类及重要经济鱼类保护力度,建立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濒危物种保护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水生生物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科学划定对水生生物和水域生态影响补偿范围,规范补偿标准,明确补偿主体,确定补偿措施和补偿责任,支持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的保护与恢复。

  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

  我省将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加快编制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依法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允许养殖区,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

  加强执法队伍和装备设施建设,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升执法机构依法履职能力。创新监管模式,鼓励建立群众性护渔组织,引导退捕渔民参与巡护工作,2014世界杯网,提高监管效率。健全执法检查和执法督察制度,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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