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事业编制“周转池”制度、实施高素质教师



建立事业编制“周转池”制度、实施高素质教师

ZAKER 哈尔滨记者 周雪莉

日前,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到 2025 年,我省将建设 20 个省级师范教育基地;到 2025 年,建设 20 个省级师范教育基地,培养一批高层次中小学教师和教育领军人才;到 2035 年,支持 2-3 所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建成教师教育学院,构建高质量本科师范教育体系;全面推进实施 " 卓越教师培养计划 2.0",打破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体制障碍,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

落实师德 " 责任清单 "" 负面清单 "" 黑名单 " 制度

常态化推进师德培育涵养,健全新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全员培训机制,将各类师德规范纳入教师培训课程体系。创新师德教育方式,通过师德专题教育、签订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举办师德师风大讲堂活动等形式,激发教师涵养师德的内生动力。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在资格认定、教师招聘、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年度考核、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等工作中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

深入落实新时代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建立并落实师德 " 责任清单 "" 负面清单 "" 黑名单 " 制度。坚持 " 零容忍 " 态度,严肃查处师德违规行为,查实教师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和推进实施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对于有违法行为的教师,终身禁止从教。指导各地各校开展师德警示教育,健全师德失范、违规违纪典型案件查处即时报送、每季度定期报送和分级通报制度,加大违反师德师风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提升全体教师法治素养和依法执教能力。

建设全省教师教育实践基地

建立完善师范院校、中小学校、地方政府 " 三位一体 " 师范生协同培养机制,共同参与教师培养全过程。依托哈尔滨师范大学建立全省高校教师教育协同育人基地,联合省内外师范院校和综合性大学组建教师教育联盟, 通过教师互聘、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等方式,共建教师教育课程、学科专业和师资队伍,共同开展教育科研,共享优质教师教育资源。

依托优质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一批全省教师教育实践基地,开展师范生见习实习和教育研习。将中小学校幼儿园接收师范生见习实习纳入学校考核重要内容,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指导师范生见习实习、为师范生开设讲座和示范课等作为晋职评优重要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师范院校组建实体化教师教育学院,建设职前与职后衔接互动的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合作共同体。每年开展全省教育学科领域研究生导师培训、学术交流,推动优质师范教育课程资源共享、学科建设经验分享。

落实 " 双导师制 ",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

全面推进实施 " 卓越教师培养计划 2.0",建设一批卓越教师人才培养基地,选树一批卓越教师人才培养计划项目,深化师德养成教育、培养模式改革、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教学质量、协同育人机制、师资队伍建设、国际交流合作、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改革。分类推进卓越教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本科和教育硕士研究生阶段整体设计、分段考核、连续培养、有机衔接的培养模式,吸引与中小学教育相关学科专业的优秀本科生、研究生就读,重点培养教育硕士,适度培养教育博士。继续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深化师范类职业教育 " 三教 " 改革,建立基于核心能力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构建 " 拓宽口径、强化基础、突出实践、注重综合 " 的课程体系,推动以自主、合作、探究为主要特征的教学方法及手段变革。统筹规划教师教育实践课程,系统设计实践教学体系, 全面落实高校教师与优秀中小学教师共同指导教育实践的 " 双导师制 ",进一步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

每位教师每年校本培训不少于 24 学分

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与时俱进研制 " 国培计划 " 实施方案,落实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科学设计培训项目,分层分类、精准实施中小学教师培训,形成 " 国培— 省培—市培—县培—校培 " 五级联动的教师培训网络,五年内实现全省 13 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教师校长培训全覆盖。

促进进修院校、专业机构、优质中小学幼儿园共同参与的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市、县两级教师进修院校标准化建设。选择有条件地市进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自主选学培训,继续推进教师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持续开展 " 一对一 " 精准帮扶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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