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尾随女游客 袭臀打伤人



        10月20日下午,奎文区的刘女士从潍坊植物园南门步行到西门准备回家,一名身穿保安制服的男子一路尾随,还突然抓了一下她的屁股。刘女士出于本能转身给了男子一耳光,不料招来一顿打。闹到派出所后,家属拿出了这名保安的精神残疾证,刘女士顿时感觉满腹委屈。“保安本来是为了保护游客安全的,一名精神病人竟然可以被聘用为保安,大家的安全怎么保障。”刘女士说,她不要赔偿,就想讨个说法。

        保安打伤游园女子,家属拿出二级精神残疾证

        10月21日,在家卧床休息的刘女士面部仍有些红肿,说起话来有气无力,回想起20日下午的遭遇,她心里就像堵着一块大石头。

        原来,20日下午,刘女士从潍坊植物园南门步行到西门准备回家,她先是在南门处的亭子里坐了一会儿,感觉有人站在她的身边,因为当天是周日,在园内游玩的市民较多,她起初并没有太在意。休息了一会儿后,她继续往前走,感觉尾随她的人离得越来越近。刘女士转身问对方“跟着我干什么”,后面的男子回答称“耍耍”。当刘女士准备继续往前走的时候,该男子突然从后面抓了一下她的屁股。

        “我当时非常生气,回头打了那人一耳光,对方随即开始报复,殴打我的头部,我的左脸被他扇了一巴掌,当场就肿了。”刘女士见状不妙,边跑边拨打报警电话,那名男子扭头逃走。“那人穿着保安制服”,这是刘女士印象最深刻的细节。

        被打之后,刘女士整个脑袋昏昏沉沉,情绪处于崩溃的边缘。“在派出所做笔录时,我一直在哭,头疼头晕得厉害,结果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告诉我,打人男子患有精神病,并把他的二级精神残疾证给我看,称没法关押他,我满腹的委屈一下涌了上来。”刘女士说,她实在扛不住,只好到市人民医院就诊。

        园林部门称事先不知,保安公司将打人者开除

        记者在刘女士的病历上看到,初步诊断结果为“头部外伤、面部外伤”。刘女士表示,她直到现在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一名精神疾病患者可以成为潍坊植物园的保安。“潍坊植物园每天游客众多,聘用保安原本是为了保护游客的安全,现在却让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当保安,本身就存在不安全因素,这次只是将我打伤了,万一下次发生更严重的伤人事件呢?”刘女士表示,她不要赔偿,只想要个合理的解释和说法。

        随后,记者联系了市园林环卫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刚得知了刘女士的遭遇,已经严厉批评了那名保安的队长。“我们招聘的时候,并不知道他有精神疾病,后来到了派出所,那名保安的家属拿出精神残疾证明,我们才知情。我们已经协调保安公司,将打人的保安辞退,拒绝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工作人员说。

        对于刘女士的经历,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表示,该男子是否有精神病,需要有有关部门的鉴定证书。另外,保安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即便单位事先不知道他患有精神病,但事情发生在保安工作期间,属于职务行为,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同时,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因而这名保安的监护人同样需要承担责任。

        文/图 记者 窦圆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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