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大学机械材料科研楼实验台及仪器设备



项目概况 中国民航大学机械材料科研楼实验台及仪器设备搬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ZB2022ZG050

项目名称:中国民航大学机械材料科研楼实验台及仪器设备搬迁项目

预算金额:20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标的是为了将中国民航大学航空工程学院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及五个科研机构所有仪器设备(不包括热喷涂系统)、实验台、办公家具、完成打包的实验耗材和相关资料,从中国民航大学北校区、科技园搬迁至中国民航大学南校区,对所有搬迁设备购买保险,完成所有仪器设备、实验台、办公家具的拆卸、运输、安装、调试,具体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后 90 日内完成搬迁工作。供应商应保证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货物的拆卸、搬迁、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13:00至14:30“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供应商须为有合法经营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满足本次文件规定要求的供应商。(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纪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6)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受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和受权人身份证明。(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本标段)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清算信息截屏。(8)列入“信用中国”黑名单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说明:供应商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28日  至 2022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网上获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5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增9号环渤海发展中心A座9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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