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中医医院将1.5米长导丝遗忘患者体内,两个月后才发现



(原标题:宝鸡市中医医院将1.5米长导丝遗忘患者体内,两个月后才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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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中医医院将1.5米长导丝遗忘患者体内,两个月后才发现

宝鸡市中医医院将1.5米长导丝遗忘患者体内,两个月后才发现

华商报宝鸡讯(记者 王培民)做腿部静脉曲张伴血栓手术后,医生竟将约1.5米长、直径不足1毫米的金属导丝遗忘在患者体内,两个月后患者严重不适检查后才发现,后经西安医院锯开胸腔切开心脏,剪断金属导丝才取出。

元月15日上午,说起母亲在宝鸡市中医医院看病的遭遇以及打官司的过程,王女士泪水涟涟几度哽咽。

宝鸡市中医医院将1.5米长导丝遗忘患者体内,两个月后才发现

患者静脉曲张术后胸腹疼痛 医生诊断为带状疱疹

2018年8月6日,王女士的母亲因腿部静脉曲张伴随血栓,在宝鸡市中医医院接受手术治疗。术后王女士的母亲陆续感觉到腹部及左胸疼痛不止,医生检查后诊断为左肋部顿挫性带状疱疹并给予治疗。同年8月20日,王女士的母亲出院,出院后身体依旧感觉疼痛不适。

手术2个月后,王女士的母亲发现左肋部出现淤青、鼓包。10月8日到宝鸡中医医院门诊就诊,拍完胸片后发现体内有一根1米多长的金属异物,进一步拍片检查发现,从腿部植入的金属导丝已经穿过心脏到达颈椎耳下部。

宝鸡市中医医院将1.5米长导丝遗忘患者体内,两个月后才发现

为了弄清这个金属异物对身体的伤害程度,王女士又去宝鸡市其他医院咨询,医生告知问题比较严重,开胸手术治疗还有很大的风险。

2018年10月9日,王女士的母亲再次住入宝鸡市中医医院,当晚22时转至西安交大第一附属医院。医院连夜做了开胸手术,切开患者心脏,剪断金属导丝,将1.5米长的金属导丝取了出来。

西安交大第一附属医院的手术记录显示,医生从胸骨正中锯开胸骨,切开心脏右心房,发现金属导丝已经在心脏内打折并穿过心脏,医生在心脏右心房内剪断金属导丝,拔出约1.5长的金属导丝……

法院判赔患者22.8万元 但后续治疗费并未支持

手术后,1.5米长的金属导丝咋能遗忘在患者体内?

“这个金属导丝很长,不是药棉球一样的小东西,不是病情加重,不知道何时才能发现!”患者女儿王女士气愤地说,“我无法感受母亲当时遭了多大的罪,还又冒风险做手术开胸才取出。”

王女士的母亲遭受此劫后,作为独生女的王女士也辞掉了工作,一边照顾母亲,一边取证准备打官司讨说法。

宝鸡市中医医院将1.5米长导丝遗忘患者体内,两个月后才发现

2019年元月,王女士受母亲委托,将宝鸡中医医院诉至法院,就医疗损害请求赔偿。

同年7月12日,陕西正义司法鉴定中心作出鉴定意见和结论,明确被告宝鸡市中医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以下过错:由于院方手术过程中存在失误,将金属导丝遗留在患者体内,造成患者痛苦及二次开胸开心脏手术取出,院方手术失误与患者二次手术有直接因果关系,存在全部过错;患者心脏异物取出术后属九级伤残。

2019年12月19日,金台区法院经过3次开庭后,作出一审民事判决,判决被告宝鸡市中医医院赔偿王女士母亲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1项,共计22.880193万元。但法院的判决对王女士母亲主张的后续治疗费一项并未支持,法院认为该项费用尚未发生,可待后续治疗费用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该费用。

据了解,这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目前赔偿已经履行到位。

医院手术安全检查不到位 医护人员责任心严重缺失

宝鸡医疗界资深人士吴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按照要求,医院手术前所有准备的器械、物品必须登记,手术后还必须清点,做到数量相符,主要为防止物品、器械遗留患者体内,这也是最基本的要求,中医医院出现这样的低级错误,是典型的医护人员责任人心严重缺失行为。

“在责任心和医疗水平导致的医患纠纷中,责任心缺失性质更恶劣,伤害更大。”吴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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