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市场监管局抽检5类食品155批次样品 不合格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7月25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6期)。据通告,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保健食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5类食品15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不合格食品涉及糖精钠(以糖精计)指标。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销售的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据介绍,糖精钠(以糖精计)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合成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发酵面制品中不得使用糖精钠。糖精钠对人体无任何营养价值,食用较多的糖精钠,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已责成相关市、自治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安顺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核查处置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

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
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备注

 

1

 

/

 

/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

 

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顶云街道办事处八角岩村

 

馒头

 

散装称重

 

/

 

2019-3-21

 

糖精钠(以糖精计)0.0651g/kg║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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