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加快完善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的意见
交办运〔2018〕1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农村物流网络节点是为农村地区提供仓储配送、中转分拨、车辆集散的公共基础设施,乡镇运输服务站是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改进和提升农村物流服务供给为主线,以提高农村物流服务覆盖率和服务品质为目标,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快建设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培育龙头骨干物流企业、推广先进运营模式和信息技术,构建资源共享、服务同网、信息互通、便利高效的农村物流发展新格局,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坚实的运输服务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农村物流网络节点覆盖率,优化服务功能,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1.统筹利用多方资源。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和指导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地方发展实际和特色优势,主动加强与农业、商务、供销、邮政等部门的联动协同,有效整合货源和运力资源,因地制宜地制定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的工作方案。县级农村物流中心包括三种类型:一是公路货运站场;二是升级改造、增设相关设施、拓展物流公共服务功能的公路客运站;三是交通运输企业与邮政、快递、供销等分拨中心开展业务合作,统筹组织县域内运输服务的物流站点。乡镇运输服务站包括三种类型:一是新建具备集客运和物流服务功能的乡镇运输服务站;二是对既有乡镇客运站、交管站、公路养护站等站场设施进行改造升级的乡镇运输服务站;三是交通运输企业充分利用邮政、供销社、电商服务网点等设施资源,通过业务合作的方式统筹组织辖区内的农村物流服务的乡镇运输服务站。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包括两种类型:一是充分利用村相关公共设施资源,为乡村物资集散提供服务的场所;二是以小卖店、超市、村邮站为载体,开展日用生活消费品、农资以及快件接取送达服务的场所。

2.补齐贫困地区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建设短板。根据贫困地区物流需求的规模和特点,加大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支持力度,向贫困地区和偏远山区给予倾斜,推动客货运输、公路管养、安全监管协同发展。加强典型地区先进农村物流节点建设及发展经验的宣传推广,指导贫困地区提高农村物流网络节点覆盖率,为农产品销售、生产资料和生活消费品下乡提供畅通的物流运输保障。

3.提升节点设施综合服务能力。适应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民消费升级的需求,加快完善县级农村物流节点停车装卸、仓储配送、流通加工、电商快递、邮政寄递等综合服务功能,健全乡镇和村级物流节点快递收寄、电商交易、信息查询、便民缴费等功能,实现“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多站合一”。

(二)创新农村物流运营模式,整合农产品供应链资源,增强扶贫攻坚支撑保障能力。

4.创新运营组织模式。推广城乡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等先进模式,提高配送效率和运营管理集约化水平。鼓励“互联网+”农村物流新业态发展,支持企业在农村物流领域发展无车承运物流模式,整合社会闲散运力和分散货源,实现人、车、货、站、线等物流要素的精准匹配。充分挖掘城乡客运班线货舱运力资源,发展小件快运、电商快递等服务市场,实现客货同网、资源共享。

5.支撑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深入实施《交通运输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加强多部门合作,着力推进一批典型的“交通物流+优势产业”“交通物流+电子商务”“交通物流+特色资源”等项目建设,通过物流运输整合农业基地、生产制造、商贸流通等资源,不断拓展农村物流的服务范围、服务领域、服务内容,为农村地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供产销运一体的供应链综合物流服务。

(三)加强农村物流信息化建设,促进资源整合与合理配置,提高运营效率。

6.加快县级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县级农村物流中心或农村物流龙头骨干企业建设县级农村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平台网上交易、运输组织、过程监控、结算支付、金融保险、大数据分析等服务功能,并加强与电商、邮政快递等平台的有效对接,实现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信息资源的高效整合、合理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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