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懂法”的医者,首个市级医学会医事法学



信息时报讯(记者 廖温勃 通讯员 白恬 刘晓绛)医患关系出现纠纷,如何处理?非理性的“医闹”不是能够正确处理问题的方式。向群众普法,可以引导走调解和法律途径;向医生普法,可以有效避开可能造成纠纷的风险点,医事法学这一新兴学科给出了正确的解决方案,为解决医患冲突、实现医患和谐提供了理论支持和实践依据。

“现在一位高明的医生,除了要求医技高明,更要能在遵守医疗的法律法规下,将服务做得更好。” 广州市医学会医事法学分会副主任委员黄伟青告诉记者,以急诊科的抢救工作为例,在院外现场进行抢救时,所有的操作可能都在公众的眼中,因此医生不能只顾自己工作,更要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条例对医疗规范和医疗质量的要求,将每个步骤规范化。“这不仅可以使患者得到医疗质量的保障,也是对医生本身在合法合规的操作下,将服务做得更好的自我发展。”

广州市医学会医事法学分会主委程东海介绍,当前,依法行医已成为医疗行业广泛接受的基本共识,医事法治可规范不合理的行医行为,推动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依法治院,有利于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更好地保护医患双方的利益。8月17日,全国首个市级医学会医事法学分会在广州成立,程东海指出,将通过培养具备“医术高明、医德高尚和医方懂法”三位一体知识结构之医务人员,让医务人员懂得学法、守法的重要性,增强其法律意识,自觉地依法行医,最大限度避免医疗纠纷的出现。

“现在很多患者将到医院就诊当作使一种普通的消费行为,认为缴了费就要治好。但由于医学也有局限性,一旦治疗效果不能达到患者预期,可能就会导致医患纠纷。”程东海表示,因此,学会也将对社会进行普法,“以往出现纠纷,首先由医院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出面,再不行才走法律途径。” 他指出,学会将致力推动医患纠纷从情-理-法向法-理-情转变,直接行法律途径,也减少“医闹”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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