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 政策文件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加快江西省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加快江西省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加快江西省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培育壮大一批优质医学教育资源,建成一批医学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医学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升;积极推进医科与工科、理科、文科等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高水平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立。到2025年,全省医学教育学科专业结构更加优化,管理体制机制更加科学高效,医学人才留赣来赣使用激励机制更加健全;到2030年,建成具有江西特色、高水平、满足健康江西建设需求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医学科研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服务江西卫生健康事业的能力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优化医学人才培养结构。

1.优化医学人才供给结构。严格控制高职(专科)临床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大力发展高职护理专业教育,重点支持省高水平护理(学)专业建设发展,加大护理专业人才供给。原则上非医药卫生类院校不举办护理专业,严控无教学医院等临床实训基地的院校举办护理专业。稳步发展本科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教育,适度调整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招生规模过大的医学院校招生计划。医学类专业研究生招生规模要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基地容量相适应。调整医学院校研究生招生结构,加大全科、儿科等紧缺专业招生力度,力争全科、儿科等紧缺专业招收数量达到当年总招收计划的30%。提高医学生生源质量,吸引优质生源报考医学专业。加强医学院校建设,支持医学院校提升办学层次,深挖全省高水平医学院校及一流医学专业的潜力,提升培养能力。(责任部门和单位: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各有关高校)

2.加大医学学科建设力度。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须设置麻醉、感染、重症、儿科学科,大幅度扩大麻醉、感染、重症、儿科研究生招生规模。优化学科结构,根据国家医学二级学科目录,加大对麻醉、感染、重症学科的建设力度。修订临床医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加强麻醉、感染、重症学科研究生课程建设,强化实践能力和科研思维能力培养。培育遴选一批省级医学领域重点实验室,支持建设若干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责任部门和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各有关高校)

3.强化全科医学人才培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行业职业吸引力。逐步扩大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各设区市要结合实际为村卫生室和边远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培养一批高职定向医学生,加快培养“小病善治、大病善识、重病善转、慢病善管”的防治结合全科医学人才。系统规划全科医学教学体系和高校全科医生培养方案框架,3年内推动省内医学院校普遍成立全科医学教学组织机构,建立面向全体医学生的全科医学教育。开展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建设,3年内建设20个左右省级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2021年起,支持南昌大学开展临床医学(全科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其他高校启动全科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培养。具备培养资格的高校扩大临床医学(全科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逐步使其比例达到当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总数的10%以上。加快推进全科医生薪酬制度改革,拓展全科医生职业发展前景。(责任部门和单位: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委编办,各有关高校)

4.加快高水平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提高公共卫生教育在高等教育体系中的定位。支持南昌大学等高校建设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加强培养体系建设,强化预防医学本科专业教育,优化课程设置,促进公共卫生与其它学科交叉融合。支持南昌医学院建设。强化预防医学本科专业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加强医学院校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医院的医教研合作,3年内建设10个省级公共卫生实训基地,积极培育建设国家级公共卫生实训基地,完善高校、公共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协同机制。将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计划作为公共卫生研究生教育的主体培养计划,发展1-2个高校开展公共卫生博士专业学位教育,开展多学科背景下的公共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增加公共卫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量,在“十四五”期间持续扩大培养规模。遴选建设一批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加强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责任部门和单位: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有关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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