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解决我国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为我国绿色发展设计了“总蓝图”,设定了分阶段目标。如何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再上新台阶?相关部门及专家进行了解读。

今年2月,《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外发布,我国首次从全局高度对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作出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

“《意见》坚持系统观念,用全生命周期理念厘清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过程,明确了经济全链条绿色发展要求,推动绿色成为发展的底色,使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我国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说。

一张“总蓝图”:为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做出系统性安排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既然绿色发展已经有了不俗的成绩,为何还要出台新文件?

中国工程院院士王安认为,我国高度重视绿色发展,但是从整个制度构架来看,始终少一块“压舱石”,缺一张“总蓝图”,没有一个立足全局、部署整体转型的文件。

“这是我国首次从全局的高度,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提出了一系列可操作、可落地的政策措施,完成了绿色发展制度体系由‘战术体系’向‘战略体系’的转型。”王安说。

辩证看待我国的生态现状,健全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经济体系任重道远。目前,我国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尚未根本形成,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任务艰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生态环境治理成效尚不稳固,生态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绿色技术总体水平不高,推动绿色发展的政策制度有待完善。因此,相关专家认为,《意见》的出台,意义重大。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主任徐华清表示,《意见》的出台,对于加快推动“十四五”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意见》首次明确提出,使发展建立在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这对于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的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核心专家组成员张建宇也认为,《意见》为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2060年前碳中和愿景做出了系统性安排,不仅是对绿色低碳发展目标的全面落实与推动,同时明确了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中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强调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的统筹推进,有助于深化地方政府对绿色低碳发展的认识。

目标“两步走”:分阶段设定目标,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达性

根据《意见》,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将分“两步走”。

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更加有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

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对此,徐华清表示,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既是当前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抓手,也是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分阶段设定目标,更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达性。

张建宇分析,推动能源清洁转型方面,《意见》提出要大力推动风电、光伏、水能、氢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同时强调要“严控新增煤电装机容量”,表明了进一步强化煤炭减量的决心和以碳中和愿景倒逼能源行业转型升级的信心。结合今年1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反馈结果,可以看出,未来中国控煤减煤的力度将不断增强,可再生能源发展将继续提速,清洁高效低碳的能源体系将逐步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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