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立债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和科技创业



    为创新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方式,发挥财政科技资金放大作用,加快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相结合,拓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有效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10月16日,在全市创新驱动发展—科技金融专题工作会上,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公开发布了《成都市市级科技企业债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资金池资金管理办法》”)和《成都实科技创业天使投资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资金池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建立企业债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资金,引导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投资机构、有条件的区(市)县政府、融资性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等金融机构合作共建科技企业债权融资资金池,鼓励和支持银行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和信用贷款。当科技型中小企业发生贷款逾期损失时,对合作银行给予风险补偿资金存入合作银行帐户资金的余额为限最高60%的贷款损失补贴。会上,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与成都中小担、高投担保、成都银行、交通银行分别签署了合作协议,授信金额8亿元;与武侯区、青羊区、双流县、成都银行分别签署了合作协议,授信金额9亿元;与民生银行签署了合作协议,授信金额2亿元;资金池规模达到19亿元,财政资金放大比例近20倍。
    根据《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建立2亿元的天使投资引导资金,一是通过引导性参股,以有限合伙人形式联合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具有投资功能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等创业投资机构共同出资设立天使投资基金,投资全市初创期、种子期的科技型企业。二是通过跟进投资,联合创业投资机构对初创期、种子期科技型企业进行共同投资。天使投资引导资金参股4年内退出的,退出价格为天使投资引导资金原始投资额;参股4年以上6年以内退出的,退出价格为天使投资引导资金原始投资额及从第5年起按照转让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参股满6年仍未退出的,与其他出资人同股同权在存续期满后清算退出。会上,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出资1000万元天使投资引导资金,联合技术转移集团、盈创动力等创投机构发起成立了第一支引导性参股基金——成都盈创兴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基金规模1亿元,撬动社会资本9000万元,财政资金放大比例达到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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